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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政策解读
日期:2023-06-28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北碚府发〔202352,已经于2023626日区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3628日印发实施。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对《通告》解读如下:

、文件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36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第四条规定,重庆市实行养犬分区管理,城市建成区为重点管理区城市建成区以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为保障《条例》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强北碚区犬只管理工作区公安分局依法起草《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送审稿)(以下简称《通告(送审稿)》)

二、文件制定过程

(一)起草单位: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

(二)征求意见情况:2023515,区公安分局依据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关于城市建成区复函内容,划定我区养犬管理重点区域范围,并会商形成一致意见。2023522日—30日,区公安分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相关意见反馈。202367日,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核。2023626日区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3628日印发实施(北碚府发〔202352)。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天生街道、朝阳街道、北温泉街道全域以及童家溪镇、施家梁镇龙凤桥街道、东阳街道、蔡家岗街道、歇马街道、水土街道、复兴街道的社区居民区为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域为养犬一般管理区。二是明确加强犬只免疫和登记。北碚区全域实行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和养犬登记制度。三是明确养犬数量。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每户可以饲养一只;自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无违法养犬行为记录的,可以申请再饲养一只,饲养总数不得超过两只。四是明确养犬人和管理人负面清单五是明确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六是明确实施时间

、相关政策的查阅途径

可以通过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网站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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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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