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强化我区建筑垃圾运输消纳管理工作,营造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
二、通知制定依据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运渣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公发〔2016〕127号)等规定。
三、通知主要内容
(一)强化建筑垃圾源头管理,落实主体责任
1.建筑垃圾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工作机制。
2.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工地管理,确保文明安全。
3.合理确定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行路线,减少道路污染。
4.科学测算消纳建筑垃圾,严格审批备案。
(二)规范建筑垃圾消纳管理,确保安全有序
1.合理规划布局建筑垃圾消纳场。
2.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接收管理。
3.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
(三)强化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健全准入制度
1.健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入制度。
2.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
3.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秩序管理。
4.加强违规信息互通共享。
5.加强建筑垃圾违规运输源头追溯。
6.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巡查值守。
(四)加强部门联动协作,查处违法行为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2.建立联动执法机制。
(五)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激励群众参与
1.加强社会宣传。
2.设立举报电话(023—68288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