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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碚区建筑领域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日期:2023-11-23

近日,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北碚区建筑领域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对《实施办法》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健全预防和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北碚区实际,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对《关于印发北碚区建筑领域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北碚府办发〔2019〕66号)进行修订,形成了新的《北碚区建筑领域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办法》。

二、主要内容

1:《实施办法》的适用范围?

1:《实施办法》适用于北碚区建筑管辖区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工程、装修装饰及配套安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参建单位和用工主体

2: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发放流程?

2:建筑领域发放农民工工资遵循以下几个步骤:

1)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按月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2)用工主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月编制农民工工资表,经农民工本人和班组长签字、专业分包单位和总包单位审查盖章后交委托银行发放工资。

3)受托银行凭总包单位提供的完整工资表发放工资至农民工个人实名制工资银行卡。

3:《实施办法》对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欠薪问题有哪些针对性的举措?

3:为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欠薪问题,《实施办法》提出以下保障措施:

1)专用账户制。为确保人工费优先拨付到位,《实施办法》规定,总包单位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自主选择开户银行开设专用账户。建设单位则需将人工费用按月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与其它工程款剥离。

2)总包代发制。为减少工资支付环节,确保工资发到农民工本人手里,《实施办法》规定,有分包单位的项目,由分包单位委托总包单位代发农民工工资。

3)工资保证金。为快速有效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实施办法》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

4)实名制。为解决工资发给谁、发多少的问题,《实施办法》规定,用工主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月编制农民工工资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工资由用工主体负责依法支付。

4:农民工在出现工资被拖欠时,如何知道向谁投诉,找哪个部门处理问题?

4: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实施办法》要求在建设项目工地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维权告示牌要明示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及所在项目部、分包单位、行业监管部门等基本信息;明示总包单位劳资专管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明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基本信息;明示行业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

5: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处理流程?

5:建筑领域接到农民工投诉后,将按以下流程处理:

1.园城管委会(或镇街)受理并协调;

2.如果园城管委会(或镇街)协调无果,区建筑领域清欠协调小组召集成员单位和参建各方共同协调;

3.对于协调无果且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区人力社保局立案查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三、与之前文件的主要异同

相较上版文件,《实施办法》主要对以下四个方面内容进行修订:一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方面。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单位由区住房城乡建委调整为区人力社保局,保证金缴存方式、缴存比例、退还方式等内容均作了相应调整。二是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银行备选名单、专用账户的规范化名称、专用账户的开注销流程等,同时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由原来总包单位与开户银行之间的两方协议调整为现在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开户银行之间的三方协议。三是人工费拨付比例方面。针对隧道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人工费占比较低的市政工程及安装工程,人工费拨付比例由25%调整为15%。四是部门职能职责方面。对各区相关部门职能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

四、相关政策的查阅途径

可以通过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网站查阅。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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