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渝办发〔2011〕122号)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现就全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生产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攻坚年”活动,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为主线,以推进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为手段,全力打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政府监管能力、坚决防范较大事故、强化重点行业保障能力“四个攻坚仗”,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确保“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开局。
二、进一步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北碚府发〔2010〕62号)、《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北碚区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北碚府办发〔2010〕216号)要求,扎实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完善发展改革、工商、金融、保险以及有关资质管理部门参与的联合惩戒机制。各企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强基固本的重要举措纳入本企业发展战略,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严格落实企业领导现场带(值)班制度。
(二)强化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各镇(街)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加强经济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责,及时纠正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综合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区级有关部门、镇街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其作用,加强协调联动,抓好督促落实。
(三)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追究。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增加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权重,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和行政问责制。建立各镇(街)、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年度述职制度。加大事故警示问责和督导督改力度,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
三、进一步深化依法监管,持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一)明确打击重点。持续严厉打击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镇(街)和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要与司法机关密切配合,加强部门之间联合执法,统一周密部署,增强打击实效。
(二)加大惩治力度。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执法责任和手段措施,对非法违法事故查处实行跟踪督办,并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跟踪监管。进一步强化各部门、镇(街)“打非治违”工作责任,查清并斩断非法生产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彻底铲除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和安全生产领域的黑恶势力,防止前纠后犯。对打击不力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责任。
(四)强化社会监督。建立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依法落实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媒体和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兑现奖励。抓紧建立安全生产信息联网查询系统,对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向社会公开曝光。
四、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以事故相对集中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加大安全专项整治力度。道路交通要强化“七大要素”、“四大体系”建设,着力加强农村客运车辆、摩托车专项整治,完善恶劣天气下道路交通应急处置机制。水上交通要加强液化气船、油船、散装化学品船及其作业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砂石船舶超载、超员等违法行为。落实恶劣天气、高洪水位期间船舶禁航制度,强化封闭水域安全监管保障。煤矿要深化瓦斯、顶板、机电运输、水害防治、火灾预防等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水害、火灾严重等矿井的安全管理,做到瓦斯抽采不达标不生产,水害、火灾等防治措施不到位不生产。继续推进小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技改。加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工期、质量和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煤矿和非煤地下矿山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建设施工要强化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监管,深化防范高处坠落、施工坍塌专项治理。危险化学品要加大对企业陈旧设施设备和落后工艺技术的改造力度,严格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检查。深化烟花爆竹专项治理,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入开展在建工程施工工地、高层居住建筑、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深化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做好危房鉴定和C、D级危房整治。深入开展冶金、农机、电力、机械、铁路、旅游景点、学校等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要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安全监管和企业日常生产的重要内容,完善各级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建立跟踪督促整改制度,对重大隐患层层挂牌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一般隐患整治率达95[%]以上,重大隐患限期整治率达80[%]以上。要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不具备安全条件不准投入生产和建设。
(三)扎实推进职业危害防治。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加强监管机构、队伍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强化职业危害申报和普查摸底,年内申报率要达到60[%]以上。严格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许可制度。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治理,检测率要达到20[%]以上。
五、进一步推进科技进步,提高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
(一)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促进安全设施装备更新改造。煤矿和非煤地下矿山要加快安装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五大”系统建设,今年内煤矿井下紧急避难系统建设,要建成3个并投入使用。推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道路运输专用车辆和9座以上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定位装置;强制推行危险化学品集散控制、紧急停车、安全连锁系统和阻隔防爆、油气回收技术;推广电梯、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CNG气瓶电子标签管理系统。
(二)加快建设高效实用的应急救援体系。推广应急预案“三化”(图表化、程序化、简明化)管理。推进道路交通、水上搜救、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加强以公安消防、武警为主体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以重点企业为依托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动中小企业与专业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区级每年至少开展2次综合应急演练。
六、进一步推进安全达标,强化安全基层基础
(一)有序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升级。结合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广泛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着力推进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今年,全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率100[%],其他行业达到80[%]以上。
(二)加快推进班组安全建设。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生产的基础作用,切实加强各行业领域班组安全建设,不断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有效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三)加大安全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专题活动实效,扎实推进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强化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推动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变。今年,各类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100[%]。加快安全社区建设,认证16市级安全社区。新启动5个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定认证7个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七、进一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构建安全生产防范体系
(一)完善落实各项经济政策。推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大力构建企业为主、政府引导、金融和保险等社会资金参与的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加强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改造和装备投入。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基层建设、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资金投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安全专项经费投入,优先保障安全监管设施装备配备、科研研发的资金投入。全面实行工伤保险、责任保险制度和风险抵押金制度。积极探索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风险控制和安全管理办法。
(二)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推进各级综合监管部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镇(街)安监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和装备设备。推进全区各级安全专项监管部门规范化建设,8月底前完成道路、建设、煤矿、质监、水利等重点行业部门安全监管建设。建立安全监管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推进安全监管人员职业化改革试点。严格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问责暂行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25号),实施安全生产“尽职免责”规定,大力实施安监人员关怀制度。
(三)强化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制定实施企业主体责任、“三同时”管理、培训教育、职业健康等管理办法。编制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年度执法计划,强化事前预防性处罚,事前处罚金额不低于总处罚的40[%]。完善执法联动协调机制,深入开展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执法,实施监管与执法分开,探索行政许可、监管、执法分离的“一规范、二分开、三分离”的安全监管执法新模式。开展镇(街)执法垂直管理试点,进一步提高委托镇(街)执法效能。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安全生产通知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