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0-08-26

北碚府办发〔2010〕10号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

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09年7月16日全市安全工作会议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三大行动”),排查和治理了一大批事故隐患,查处和纠正了一大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力地促进了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大排查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的通知》(渝办发〔2010〕1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成果,确保2010年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破年”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全区安全稳定,现将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以下简称“回头看”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破年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0〕2号)精神,按照《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办公室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北碚委办〔2009〕76号)要求,进一步认真查找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同时,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强化措施,坚决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2010年春节和两会营造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检查督查2010年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二)检查督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等措施的落实情况。未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逐一检查,已完成的要进行复查。

(三)检查督查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采取的措施及成效。

(四)检查督查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五)检查督查地质灾害、煤矿、建设施工、交通、消防、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企业及园区等11个行业领域“三大行动”成果的巩固情况。

三、时间及步骤

“回头看”活动从2010年1月20日开始,至2010年3月31日结束。分为镇街(园区管委会)自查、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检查、区安委会综合督查的3个层面进行。

(一)镇街(园区管委会)自查。各镇街(园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有关单位对本辖区重点进行“三大行动”成果的巩固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区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检查。区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对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对镇街(管委会)有关行业“三大行动”成果的巩固情况进行检查。

(三)区安委会综合督查。由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区安监局等部门组成综合督查组,对各镇街(管委会)、各重点行业“三大行动”成果的巩固情况进行检查督查。

各镇街(园区管委会)、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检查情况详细记录,并分别于2010年2月2日、3月2日前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阶段工作情况,4月2日前报工作总结(联系电话:68286832,传真:68867237,邮箱:bbaj1k@126.com)。

四、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一)区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对车站、商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等重要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要组织力量对人员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和应急措施等进行重点检查,消除隐患。要做好大型聚集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妥善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处置各种复杂情况的准备工作。

(二)区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要加强交通安全检查。要针对年底和春运期间人流车流大幅增加的特点,加大对运输安全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各类运输企业严格自查自纠,坚决杜绝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的车船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现象发生。严查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三)区煤矿监管部门要加强煤矿安全检查。要检查煤矿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情况;节后复产验收情况;组织开展煤矿隐患治理排查情况;建立煤矿重大隐患检查、登记、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消号制度情况;全面排查因由自然灾害引发煤矿淹井、矸石山垮塌事故灾难隐患情况等。

(四)区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旅游车辆、游船、缆车、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游乐场所的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检验标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五)区安监、国土等部门要加强对矿山企业的安全检查。在强化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部署矿山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全区矿山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一律停产整顿。

(六)区建设部门要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检查力度,加强建设施工现场管理,严防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大事故。

(七)区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各环节的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对剧毒品、易燃易爆的液体化学品、液化气体等储运和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严禁非法生产、经销危险化学品,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运输危险化学品。

(八)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要完善突发卫生事件救援预案,妥善处置好各类意外中毒事故。

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检查督查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街)、区有关部门、园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回头看”活动。及时制订“回头看”活动工作方案,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范围、内容、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直接领导、牵头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注重整改,消除隐患。对前期工作中没有限期整改的重大隐患进行重点检查,督促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隐患,要有具体的整改和监管方案,做到责任人、完成时限、工作任务、措施和经费“五落实”,严防事故发生。对不能整改到位又无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必须停产整顿,必要时依法予以关闭。

(三)严格责任,确保落实。各镇(街)、区有关部门、园区管委会要健全完善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整改消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惩处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瞒报、失职、渎职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督查。

(四)做好记录,迎接检查。为使此次“回头看”活动取得实效,确保全区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区政府将组织督查组进行综合督查。各镇(街)、区有关部门、园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回头看”活动的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好,以备检查。

    活动期间,市政府将组织10个综合督查组,对全市各区(县)政府开展“回头看”活动情况进行综合督查,督查内容见第二条(主要内容)。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专项行动  通知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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