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府发〔2010〕35号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
2009年无违社区创建活动情况的通报
2009年,在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无违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根据《北碚区无违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北碚府办发〔2008〕71号)的规定,经区创建领导小组组织验收,现将2009年“无违社区”创建活动情况通报如下:
2009年“无违社区”创建达标单位有天生街道新星路社区、北温泉街道新天花园社区、朝阳街道牌坊湾社区、龙凤桥街道兼善社区。
2009年“无违社区”创建未达标单位有东阳街道磨心坡社区、龙凤桥街道龙凤社区。
对以上达标社区予以表彰并按规定给予5万元的奖励。希望达标社区和所在街道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其他未达标社区要进一步努力,争取早日达标,为宜居北碚的建设作出贡献。
特此通报。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无违社区 通报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