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碚区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6-09-22

关于印发《北碚区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管委会,各在碚市属部门:

《北碚区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8日

北碚区发展众创空间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5〕20号)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发展众创空间,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现就我区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五区四带”产业发展,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充分运用“互联网+”创新模式,有效整合资源,创新体制机制,集成落实政策,完善服务模式,培育创新文化,把市场标准、市场检验作为科技评价“指挥棒”,形成要素集聚化、主体多元化、资源开放化、服务专业化、运营市场化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格局,推进“生态宜居城区、高新产业基地、科教文化高地、休闲度假目的地”建设。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把北碚打造成为重庆市创新发展示范区、知识产权强区和创新创业集聚区。

——创新创业主体进一步壮大。高校、中职毕业生自主创业新增400人以上;市场主体年均增长8%以上,全区市场主体达4.6万户以上,新带动就业6万人以上。

——创新创业体系进一步健全。成一批创新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梯级孵化体系。全区建成众创空间12家,面积10万㎡;市级以上各种研发平台50个

——创新创业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区R&D投入占GDP的比例达到2.5%以上;规模以上企业研发及实验经费投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1.5%以上;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8件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3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70%。

三、重点任务

(一)科学建设发展众创空间

1.推进园区建设众创空间。围绕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完善园区各具特色的创业形态。北碚城区,依托国家大学科技园,重点建设“高端创业孵化支持平台”“文化创意产业园”“电子商务及快递物流产业园”“开放式免费创新工场”“投资+孵化精选苗圃孵化器”“众创咖啡”等。大科园科技创业中心结合“易空间”建设,重点建设科技及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创新创业一条街,逐步构建包含商业配套、科技服务、文化体育等产业的创新创业生态圈。两江水土高新园,重点建设“重庆智能机器人学院”“留学生创业园”“两江新区科技创新中心水土基地”“两岸加速器”等,引进国内外专家和团队以及高科技项目,推进液晶面板、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科技研发等产业加快发展。两江蔡家新区,重点建设“靖工微型企业孵化园”“创青春梦工坊”等,推进装备制造、仪器仪表、新材料等产业加快发展。澄江生态休闲旅游区,创新建立“互联网+休闲度假+养生旅游”服务模式,推进缙云山温泉度假区建设。柳荫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区,积极培育和引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开展“互联网+农业旅游”模式创新,打造都市现代科技农业发展示范区;建设“静观西部幸福微电影拍摄基地”等。同时,各园区大力引进国内外研发机构和科技小微企业入驻园区,加快培育一批科技“小巨人”企业。

2.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设众创空间。鼓励高校投资建设并运营大学生创业基地、创客空间等。支持建设西南大学“2+X”(2个校级和X个院级)“SFS众创空间”、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LOT青年众创营”、北碚职教中心互联网产业众创空间,以及其他有利学生创新创业的创业形态。鼓励各类科研机构盘活现有资产,引入市场化机构,创建和提升一批众创空间。支持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重庆中科创业生态圈”“重庆机器人及智能设备众创平台”“重庆国家功能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众创空间”“两江锦源众创空间”等。支持柑研所建设“芸香谷”重庆柑桔星创天地,形成创新成果50项以上,孵化培育柑桔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0家以上。

3.鼓励社会力量建设众创空间。支持行业领军企业、龙头企业、创业投资机构、专业孵化机构、天使投资人、行业学会协会及联盟等社会力量,充分利用园区、商圈、城镇社区的闲置厂房、商业楼宇、仓库、街区等场所,建设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星创天地、创业大街、创业特色社区、返乡创业园等新型创新创业孵化平台。支持并引导领军企业、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投资机构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与众创空间孵化成果开展广泛合作,推进智能制造。鼓励众创空间创业人员围绕重点产业开展创新,实施高校发明专利成果孵化,促进众创空间建设和打造特色科技产业基地联合互动,加快推进液晶显示面板及材料、3D打印、机器人、新材料、智能仪器仪表、云计算和大数据、生物制药及医疗器械等企业产业链、产业集群创新体系建设。

(二)培育创新创业主体

4.大力引进高端人才来碚创业。积极开展海外招才引智活动,吸引海外人才来碚创新创业。对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的区内企事业单位,按相关政策给予奖励补助。对高层次的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重点行业紧缺人才及团队,以人才和项目等级评定结果为依据,按相关政策给予其对应等次的科研启动经费、学术技术交流活动经费、研究材料购买资金资助。引进重庆市四类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5.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评聘职称优先考虑有创新创业成效的科技人员,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来碚创新创业;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和多点执业。

6.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贴近企业、服务企业,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等研发平台。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加快成果转化等,积极推广“众创、众包、众筹、众扶”创业创新模式和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等新型研发组织模式,增强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到2020年,新增市级以上企业研发平台20个以上,累计开发高新技术企业20家以上,高新技术产品200个。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计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奖励补助。

7.推进企业内设研发机构实施法人化改革。支持辖区大中型企业内设研发机构调整为研发类企业法人,按规定变更后享受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创业相关政策。

8.支持高校、中职毕业生创新创业。充分整合利用资源,积极建设大学生创新实习平台,在园区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建立校企合作实习基地30个。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军队复员人员“四类人群”创办的市级、区级鼓励类行业的微型企业,在区内注册登记且正常经营、符合扶持条件的,按相关规定享受微型企业创业补助和后续扶持补助等政策。其中,高校毕业生创办个体的两年期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到15万元,在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给予全额贴息。

9.积极组织青年创新创业。由团区委、区妇联组建“北碚区青年/巾帼创新创业导师团”,开展指导帮扶,深化“创秀”沙龙品牌活动。持续实施“青锋计划”小额贷款项目,为区内100家青年初创优秀企业提供每家每年最高10万元的全额贴息小额贷款,发放贷款300万元。

10.鼓励全民创新创业致富。积极引导微企业入驻现有微企孵化园和微企村。依托已建创业指导站和培训机构,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等不同创新创业群体,开展相应GYB(创业意识)培训、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IYB(改善你的企业)培训、微型企业创业培训等。对培训合格人员按照对应标准给予培训补贴。鼓励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岗前培训,对培训合格且稳定就业6个月及以上人员按照4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三)降低创新创业成本

11.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实行行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注册和经营便利化,允许不涉及环境污染、公共安全等行业的市场主体依法利用家庭住所、租赁房、商业用房、闲置库房、工业厂房等作为创业场所,引导初创企业利用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集中办公,允许“一址多照”、集群注册。深化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推行网上登记、电子营业执照、网上年报。

12.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实施促进创新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落实高新技术产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

13.实施小微企业财政扶持补贴。对在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新办微型企业和鼓励类中小企业,从其注册登记之日起,按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的地方留存部分,给予2年的财政扶持补贴。

14.落实小微企业社保补贴政策。凡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区财政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15.支持企业加大R&D投入。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用于创新、研发的投入和引进高端人才并直接从事创新与研发工作的人员工资薪金,按规定实行加计扣除;严格落实企业研发设备加速折旧政策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独立法人企业研发机构的税费优惠政策。

16.建立科研人员股权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以科技成果(专利)作价出资创办企业,不再限制科技成果作价份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由企业投资人之间协商确定,可将作价份额不低于20%的比例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及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管理人员。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企业股权时,可按规定在不超过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强化投融资保障

17.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区政府每年安排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众创空间能力建设、创新创业工作推进和运行绩效后补助。同时统筹用好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等各种产业发展资金,以及大学生创业、青年创业、妇女创业和职工创业等财政扶持资金。鼓励在园区的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对入驻的科技企业实行第一年免租金、第二年减半征收租金;众创空间孵化期不超过3年。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市级、区级的众创空间和成功孵化并带动就业的项目,按照相关政策分别给予奖励补助。

18.充分发挥金融的支撑作用。开展企业与融资机构对接活动,鼓励商业银行设立科技信贷、小微专营服务部;鼓励发展融资租赁、科技保险、科技担保、小微担保、互联网金融等。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支持创新创业发展。

19.大力培育和引进各种创投机构。设立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不断加大对创新创业的融资支持;设立科技创业种子投资引导基金,以公益参股和免息信用贷款等方式服务于种子期科技型小微企业;设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专业天使投资团队组建市场化运作的天使投资基金,服务于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做大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大力发展科技风险投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组建各类功能的创投基金,服务于成长期科技型企业做大做强。

20.搭建科技金融对接平台。依托农村商业银行小微企业支行,为单笔500万元以下需求企业提供直接审批贷款。深化政府与建设银行合作开展“助保贷”业务,针对小企业经营特点,推出“购置贷”升级产品,通过政府出资和银行共同建立资金池,帮助企业解决融资抵押物不足难题。

21.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采取专利入股、转让、许可等方式促进专利实施获得收益。发挥“重庆两江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平台”的作用,对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质押贷款,按政策给予贴息、评估费给予补助;通过项目管理方式对发明专利进行转化的企业,按政策给予后补助。

22.利用资本市场支持企业创新。积极培育科技企业上市,对注册地在北碚,实现在A股、新三板、重庆OTC挂牌上市的企业享受区内鼓励企业改制上市的相关扶持政策。

(五)加强服务体系建设

23.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依托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北碚区政务网,设立创新创业专属服务窗口;健全“区级—园区-镇街”三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为创新创业主体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发布、创业指导等服务。

24.支持高校院所开放共享科技资源。建立高校院所与众创空间的对接合作机制,鼓励高校院所将科研实验室、仪器设备、检测中心、科技文献、专利文献等以成本方式向创客开放。组建技术培训专家团队和建立线上线下服务咨询平台,为创新创业主体提供科技服务,实现资源共享。对经区政府认定并为众创空间在孵企业提供成本服务的科研院所,按有关政策给予后补助。

25.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推进知识产权创造。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专利战略预警分析、导航和维权执法保护。加强品牌企业资源库建设,深入推进技术标准化工作。建成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和全国云计算知识产权试验区。到2020年,新增中国驰名商标3件(含地理标志商标),重庆市著名商标10件,获准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15个;主导或参与制定各类标准50项以上。对被认定为国家级、市级、区级的知识产权优势、试点示范企业、园区按照相关政策分别给予资金补助。

26.大力发展科技及知识产权服务业。加快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有关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大力培育和引进科技及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在大学科技园、水土高新园、蔡同组团设立科技及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联合市级部门、高校院所和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共同参与科技及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为园区企业提供科技政策、工商、成果交易、财税、会计、专利检索、知识产权代理、托管、质量认证、质押贷款、网络金融等服务。

27.建立创业导师和科技专家队伍。在镇街和西南大学等单位建立22个创业指导站,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分别建设区级创业导师和科技专家库,支持各类创业服务平台聘请成功创业者、天使投资人、知名专家等担任创业导师,对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及处于创业初期的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

28.建立创新创业项目资源库。通过搜集创业金点子、举办创业训练营、创新创业大赛、创业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方式,广泛征集创新创业项目。完善创业项目库,促进创新项目成功转化。积极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促进创新创业发展。

(六)培育创新创业文化

29.举办各种创新创业大赛及活动。支持高校院所、行业协会、产业创新联盟、众创空间等,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培训、学术交流、报告会、创业大赛等活动。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创新创业沙龙、大讲堂、训练营等公益活动,培育北碚创新创业活动品牌,大力弘扬创新创业文化。

30.加大对创新创业文化宣传力度。坚持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和“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大力培育创业精神和创客文化。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组织实施

3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新创业工作的指导、统筹、协调、监测统计和考核评估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新创业办公室(设在区科委)。区级部门、镇街、园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由“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及责任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工作任务,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保障力度。

32.加强联动协作。各单位要加大协调服务力度,强化工作联动机制,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责任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完善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各项扶持和优惠政策,做好大众创新创业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发展情况统计汇总等工作,及时报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33.加强督查考核。完善创新创业考核督促机制,引导和督促部门、镇街、园区加强创新创业基础能力建设。创新创业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目标考核内容,对因工作落实不力或服务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北碚区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责任分工表


附件

北碚区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工作责任分工表

序号

重点

任务

具体任务及目标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一、科学建设发展众创空间

1

推进园区建设众创空间

北碚城区依托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高端创业孵化支持平台”“文化创意产业园”“电子商务及快递物流产业园”“开放式免费创新工场”“众创咖啡”等;大科园科技创业中心,建立科技及知识产权服务大平台,建设创新创业一条街,构建创新创业生态圈

新城管委会

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委、区科委、区人社局、团区委、区工商分局

建设“重庆智能机器人学院”“留学生创业园”“两江新区科技创新中心水土基地”“两岸加速器”等;引进国内外专家和团队以及高科技项目,推进液晶面板、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科技研发等产业加快发展

水土园区管委会

建设靖工微型企业孵化园、创青春梦工坊等,推进装备制造、仪器仪表、新材料等产业加快发展

蔡家组团管委会

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商务局、区科委

澄江生态休闲旅游区,创新建立“互联网+休闲度假+养生旅游”服务模式,推进缙云山温泉度假区建设

十里温泉城管委会

区发改委、区旅游局、区文化委、区科委、北温泉街道

柳荫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区,积极培育和引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开展“互联网+农业旅游”模式创新,打造都市现代科技农业发展示范区;建设“静观西部幸福微电影拍摄基地”等

生态农业园区管委会

区发改委、区科委、区农委、区经信委、区文化委

大力引进国内外研发机构和科技小微企业入驻园区,加快培育一批科技“小巨人”企业

各园区管委会

区发改委、区科委、区经信委

2

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设众创空间

鼓励高校投资建设并运营大学生创业基地、创客空间等。支持建设西南大学“2+X”(2个校级和X个院级)“SFS众创空间”、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LOT青年众创营”、北碚职教中心互联网产业众创空间,以及其他有利学生创新创业的创业形态

区科委

区教委、区人社局、区工商分局、团区委、区人才办

2

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设众创空间

支持高创中心北碚孵化园打造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

新城管委会

区科委、区经信委

支持中科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建设“重庆中科创业生态圈”和“中科院重庆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众创平台”等众创空间

水土园区管委会

区科委、区经信委

支持材料院建设“重庆国家功能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众创空间”

蔡家组团管委会

支持柑研所建设“芸香谷”重庆柑桔星创天地,形成创新成果50项以上,孵化培育柑桔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0家以上

区农委

区科委、歇马镇

支持重庆市蚕业科学技术研究院建设“两江锦源众创空间”

区商务局、区农委

区科委、东阳街道

3

鼓励社会力量建设众创空间

支持行业领军企业、龙头企业、创业投资机构、专业孵化机构、天使投资人、行业学会协会及联盟等社会力量,充分利用园区、商圈、城镇社区的闲置厂房、商业楼宇、仓库、街区等场所,建设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星创天地、创业大街、创业特色社区、返乡创业园等新型创新创业孵化平台

各园区管委会

区科委、区人社局

支持并引导领军企业、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投资机构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与众创空间孵化成果开展广泛合作,推进智能制造

区经信委

区科委

鼓励众创空间创业人员围绕重点产业开展创新,实施高校发明专利成果孵化,促进众创空间建设和打造特色科技产业基地联合互动,加快推进液晶显示面板及材料、3D打印、机器人、新材料、智能仪器仪表、云计算和大数据、生物制药及医疗器械等企业产业链、产业集群创新体系建设

各园区管委会

区经信委、区科委、区发改委

二、培育创新创业主体

4

4

大力引进高端人才来碚创业

大力引进高端人才来碚创业

积极开展海外招才引智活动,吸引海外人才来碚创新创业

区人社局、区人才办

区经信委、区科委、区农委、区财政局、区教委、区卫计委、区外事办、区商务局、各园区管委会

区经信委、区科委、区农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奖励补助。对高层次的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重点行业紧缺人才及团队,以人才和项目等级评定结果为依据,按政策给予其对应等次的科研启动经费、学术技术交流活动经费、研究材料购买资金资助。引进重庆市四类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区人才办

5

支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

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评聘职称优先考虑有创新创业成效的科技人员,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来碚创新创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和多点执业

区人社局

区工商分局、区科委

6

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

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等研发平台

区科委

区经信委、各园区管委会、区科协

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加快成果转化等,积极推广“众创、众包、众筹、众扶”创业创新模式和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等新型研发组织模式,增强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

各园区管委会

区经信委、区科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委、区旅游局

新增市级以上企业研发平台20个以上,高新技术企业20家以上,累计开发高新技术产品200个

区科委

区经信委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计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按照相关政策分别给予奖励补助

区财政局

区科委、区经信委

7

推进企业内设研发机构法人化改革

支持大中型企业内设研发机构调整为研发类企业法人,按规定变更后享受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创业相关政策

区工商分局

区经信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8

支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

在园区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

各园区管委会

区人社局、区科委、团区委、区人才办

建立校企合作实习基地30个

区教委

区人社局、区人才办、区经信委

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军队复员人员“四类人群”创办的市级、区级鼓励类行业的微型企业,在区内注册登记且正常经营、符合扶持条件的,给予微型企业创业补助和后续扶持补助等扶持政策

区工商分局

区人社局、区科委、区工商联、区经信委、区财政局

将高校毕业生创办个体的两年期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到15万元,在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给予全额贴息

区财政局

区工商分局

区人社局

9

积极组织青年创新创业

组建“北碚区青年/巾帼创新创业导师团”,开展指导帮扶,深化“创秀”沙龙品牌活动。持续实施“青锋计划”小额贷款项目,为区内100家青年初创优秀企业提供每家每年最高10万元的全额贴息小额贷款,发放贷款300万元

团区委

区妇联

区科委、区财政局、区金融办、相关园区管委会、各镇街

10

鼓励全民创新创业致富

积极引导微企业入驻现有微企孵化园和微企村

相关园区管委会、镇街

微型企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依托已建培训机构和创业指导站,针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等创新创业群体,大力开展GYB(创业意识)培训、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IYB(改善你的企业)培训、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对培训合格人员按照对应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区人社局

区工商分局、区经信委、区财政局、区农委、区旅游局、区教委、区科委、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区工商联、各园区管委会、各镇街

鼓励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岗前培训,对培训合格并稳定就业6个月及以上人员按照4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区人社局

区财政局

三、降低创新创业成本

11

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实行行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区行政审批中心

各园区管委会、

各镇街

推进注册和经营便利化,允许不涉及环境污染、公共安全等行业的市场主体依法利用家庭住所、租赁房、商业用房、闲置库房、工业厂房等作为创业场所,引导初创企业利用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集中办公,允许“一址多照”、集群注册

区工商分局

深化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推行网上登记、电子营业执照、网上年报

区工商分局

12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实施促进创新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区地税局、区国税局

区工商分局

落实高新技术产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区地税局

区人社局

13

实施小微企业财政扶持补贴

对在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新办微型企业和鼓励类中小企业,自其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的地方留存部分,给予2年的财政扶持补贴

区财政局

区经信委、区工商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14

落实小微企业社保补贴政策

凡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区财政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区人社局

区财政局、区工商分局

15

支持企业加大R&D投入

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区科委

区经信委、

区财政局

用于创新、研发的投入和引进高端人才并直接从事创新与研发工作的人员工资薪金,可按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区地税局、区国税局

区经信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严格落实好企业研发设备加速折旧政策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独立法人企业研发机构的税费优惠政策

区地税局、区国税局

区经信委、区科委、区财政局

16

建立科研人员股权激励机制

鼓励和引导以科技成果(专利)作价出资创办企业,不再限制科技成果作价份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由企业投资人之间协商确定,可将作价份额不低于20%的比例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及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管理人员

区工商分局

区科委、区经信委

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企业股权时,可按规定在不超过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区地税局

区工商分局、区科委

四、强化投融资保障

17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每年安排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众创空间能力建设、创新创业工作推进和运行绩效后补助

区财政局

区经信委、区科委、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区妇联、团区委、区工商分局、区人社局、区教委

统筹用好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等各种产业发展资金,以及大学生创业、青年创业、妇女创业和职工创业等财政扶持资金

鼓励在园区的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对入驻的科技企业实行第一年免租金、第二年减半征收租金。众创空间孵化期不超过3年

各园区管委会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市级、区级的众创空间和成功孵化并带动就业的项目,按照相关政策分别给予奖励补助

区财政局

区科委、区人社局

18

充分发挥金融的支撑作用

开展企业与融资机构对接活动,鼓励商业银行设立科技信贷、小微专营服务部,鼓励发展融资租赁、保理、科技保险、科技担保、小微担保、互联网金融等。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支持创新创业发展

区金融办

区科委、各园区管委会、区工商分局、区经信委

19

大力培育和引进各种创投机构

设立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不断加大对创新创业的融资支持;设立科技创业种子投资引导基金,以公益参股和免息信用贷款等方式服务于种子期科技型小微企业;设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专业天使投资团队组建市场化运作的天使投资基金,服务于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做大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大力发展科技风险投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组建各类功能的创投基金

区财政局

区金融办、区科委、区工商分局、区人社局、区经信委、区农委、区商务局、区旅游局、区审计局

20

搭建科技金融对接平台

依托农村商业银行小微企业支行,为单笔500万元以下需求企业提供直接审批贷款

区金融办

区科委、区经信委、区工商分局、相关园区管委会

深化政府与建设银行合作开展“助保贷”业务,针对小企业经营特点,推出“购置贷”升级产品,通过政府出资和银行共同建立资金池,帮助企业解决融资抵押物不足难题

区财政局

21

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采取专利入股、转让、许可等方式促进专利实施获得收益

区知识产权局

区工商分局

发挥“两江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平台”的作用,大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区知识产权局

蔡家组团管委会、新城管委会、水土园区管委会、相关镇街

对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质押贷款,按政策给予贴息、评估费给予补助

区财政局

区文化委、区知识产权局、区金融办

通过项目管理方式对发明专利进行转化的企业,按政策给予后补助

区科委、区经信委

22

利用资本市场支持企业创新

积极培育科技企业上市,对注册地在北碚,实现在A股、新三板、重庆OTC挂牌上市的企业享受区内鼓励企业改制上市的相关扶持政策

区金融办

区财政局、区科委、区经信委

五、加强服务体系建设

23

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依托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北碚区政务网,设立创新创业专属服务窗口

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工商分局、区经信委、区科委、各园区管委会、各镇街

健全“区级—园区-镇街”三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为创新创业主体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发布、创业指导等服务

区人力社保局

24

支持高校院所开放共享科技资源

建立高校院所与众创空间的对接合作机制,鼓励在碚高校院所将科研实验室、仪器设备、检测中心、科技文献、专利文献等以成本方式向创客开放

区科委

区人社局、区质监局

组建技术培训专家团队和建立线上线下服务咨询平台,为创新创业主体提供各种科技服务

区人力社保局

对经区政府认定并为众创空间在孵企业提供成本服务的科研院所,按有关政策给予后补助

区财政局

区科委、区人社局

25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

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推进知识产权创造

区知识产权局

区文化委、区质监局、区科委、区经信委、区农委、区商务局、区法制办、区司法局、各园区管委会、相关镇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执法队伍建设

强化专利战略预警分析、导航和维权执法保护

加强品牌企业资源库建设

深入推进技术标准化工作,主导或参与制定各类标准50项以上

区质监局

区经信委、区科委、区财政局

建成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和全国云计算知识产权试验区

区知识产权局

各园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镇街

到2020年,新增中国驰名商标3件(含地理标志商标),重庆市著名商标10件

区工商分局

相关部门、镇街

获准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15个

区农委

相关镇街

对被认定为国家级、市级、区级的知识产权优势、试点示范企业、园区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资金补助

区财政局

区科委、区知识产权局

26

大力发展科技及知识产权服务业

加快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有关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大力培育和引进科技及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在大学科技园、水土高新园、蔡同组团设立科技及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联合市级部门、高校院所和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共同参与科技及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为园区企业提供支持科技政策、工商、成果交易、财税、会计、专利检索、知识产权代理、托管、质量认证、质押贷款、网络金融等服务

区科委

区工商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文化委、区金融办、大学科技园、水土管委会、蔡家组团管委会

27

建立创业导师和科技专家队伍

在各镇街、工商所和西南大学共建立22个创业指导站,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服务

区人力社保局

区工商分局、各镇街

建设区级创业导师和科技专家库,支持各类创业服务平台聘请成功创业者、天使投资人、知名专家等担任创业导师,对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及处于创业初期的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

区人社局、区科委

区工商分局、团区委、区人才办

28

建立创新创业项目资源库

通过搜集创业金点子、举办创业训练营、创新创业大赛、创业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途径,广泛征集创新创业项目

区人社局

区经信委、区工商分局、区科委、区农委、区商务局

完善创业项目库,促进创新项目成功转化;积极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促进创新创业发展

区科委、团区委、区工商分局

六、培育创新创业文化

29

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及活动

支持各高校院所、行业协会、社会团体、产业创新联盟、众创空间等,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培训、学术交流、报告会、创业大赛等活动;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创新创业沙龙、讲堂、训练营等公益活动,大力弘扬创新创业文化,培育北碚创新创业活动品牌

区人社局

区教委、区文化委、区科委、区知识产权局、区经信委、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团区委

30

加大创新创业文化宣传力度

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和“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导向,培育创业精神和创客文化;通过新闻媒体、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宣传活动,营造“创新创业、引领发展”的社会氛围

区委宣传部

区广播电视台、相关部门、镇街

七、强化组织实施

3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新创业工作的指导、统筹、协调、监测统计和考核评估等

区委办

区政府办

相关部门

各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由“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及责任科室,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保障力度

各部门、各镇街和园区管委会

32

加强工作协作

加大协调服务力度,强化工作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切实履行起牵头职责,责任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

区级相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镇街

认真落实各项扶持和优惠政策,做好大众创新创业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发展情况统计汇总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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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督查考核

完善创新创业考核督促机制,引导和督促创新创业基础能力建设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

区科委、区人社局

创新创业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目标考核内容,对因工作落实不力或服务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区考核办

区科委、区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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