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府办发〔2017〕138号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意见分工的通知
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意见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32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任务分工通知如下。
一、推进跨部门跨区域综合治理
(一)强化重点领域集中整治
1.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以关系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商品以及知识产权领域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区农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文化委、区卫计委、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分局、区林业局、区知识产权局、中国邮政北碚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对互联网、农村市场和城乡接合部等侵权假冒高发多发领域和地区的监管,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深挖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实施者,清理生产源头,铲除销售网络,依法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的“黑作坊”、“黑窝点”,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区农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文化委、区卫计委、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分局、区林业局、区知识产权局、中国邮政北碚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部门间执法协作
3.执法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打击侵权假冒执法协作,促进执法监管和行业管理等信息共享,在执法检查、检验检测、鉴定认定等方面互相提供支持。(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网信办、区农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文化委、区卫计委、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分局、区林业局、区知识产权局、中国邮政北碚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4.执法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对于重大案件线索,必要时要共同研究案情,开展联合执法。(区网信办、区农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文化委、区卫计委、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分局、区林业局、区知识产权局、中国邮政北碚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对基层综合执法部门的指导,厘清监管职责,明确权力清单,堵塞监管漏洞,确保综合执法机构权威高效、运转协调,提高执法效能。(区网信办、区农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文化委、区卫计委、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分局、区林业局、区知识产权局、中国邮政北碚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区域间执法协调联动
6.针对侵权假冒行为跨区域、链条化的特点,加强区域间执法协作,完善线索发现、源头追溯、属地查处机制,推动执法程序和标准统一化,加强交界区域基层执法协作,消除监管空白地带,对侵权假冒商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形成全链条打击。(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网信办、区农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文化委、区卫计委、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分局、区林业局、区知识产权局、中国邮政北碚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7.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完善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间有关案件咨询、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证据的固定和移送,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中有关涉案物品处置制度,探索建立涉案物品保管“公物仓”和有毒有害物品统一销毁处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区、镇(街道)二级联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系统,提高衔接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区检察院、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财政局、区农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文化委、区卫计委、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分局、区林业局、区知识产权局、区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市场监管和预警防范能力
(一)加强执法监管信息化建设
8.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在执法监管中的研发运用,强化对违法犯罪线索的发现、收集、甄别、挖掘、预警,做到事前防范、精准打击。(区网信办、区农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文化委、区卫计委、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分局、区林业局、区知识产权局、中国邮政北碚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9.大力推进不同部门间执法监管平台的开放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加强对相关数据信息的整合、分析和研判,形成执法监管合力。建立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向执法监管部门提供执法办案相关数据信息的制度,加强政企协作,用好用活数据信息资源,为开展执法工作提供支撑。(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文化委、区卫计委、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分局、区林业局、区知识产权局、中国邮政北碚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10.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全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区所有区域的一体化信用信息体系,推动信用信息跨部门交换共享。加强信用信息的征集、存储和应用,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违法失信成本。(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1.进一步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和应用,健全信息公开的内部审核、档案管理、抽查考评等制度。(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农委、区商务局、区环保局、区文化委、区卫计委、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分局、区林业局、区知识产权局、中国邮政北碚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建立完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相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施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区发展改革委、区工商分局牵头,区农委、区环保局、区文化委、区地税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分局、区林业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国税局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化工程建设,实现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社会监督。(区工商分局负责)
14.依法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发展社会信用服务机构,鼓励第三方利用信用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增值服务。(区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推动完善司法保护体系
15.加强刑事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增强刑罚的威慑力。(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强化民事司法保护,完善技术专家咨询机制,依法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有效执行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侵犯知识产权违法成本。推进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三合一”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提升审判效率和专业水平。(区法院负责)
17.研究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区司法局、区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构建多方参与的共治格局
(一)强化社会组织的自治功能
18.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政府打击侵权假冒政策研究、维护企业和公众合法权益、预防侵权假冒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社会组织调解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制度。(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知识产权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组织强化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其对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加强行业数据统计、促进行业自律、开展自主维权,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0.培育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支持知识产权信息咨询、培训、法律代理等新业态发展。(区工商分局、区文化委、区司法局、区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21.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加强产品质量控制和知识产权管理,自觉守法诚信经营,建立完善权利人企业参与涉案物品鉴定的制度。(区经济信息委、区农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委、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分局、区林业局、区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2.督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资格审查,建立健全对网络交易、广告推广等业务和网络经营者信用评级的内部监控制度。(区经济信息委、区农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文化委、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分局、区林业局、区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坚持疏堵结合、打扶并举,结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发展“互联网+”,引导和帮助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拓展营销渠道、培育自主品牌。(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国资委、区农委、区文化委、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分局、区林业局、区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深入开展优质产品生产企业质量承诺活动,鼓励企业承诺采用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开承诺企业、产品及检查信息,培育“重质量、守承诺”企业,促进“中国制造”技术进步和转型升级。(区质监局负责)
(三)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
25.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解读政策措施、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区委宣传部负责)
26.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知识产权和识假辨假知识,鼓励企业和公众举报投诉侵权假冒违法行为,营造抵制侵权假冒的良好社会氛围。(区打击侵犯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网信办、区农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文化委、区卫计委、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分局、区林业局、区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创新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将保护知识产权等内容纳入中小学有关课程和高等院校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培养尊重创造、崇尚创新的意识。(区打击侵犯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知识产权局、区教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对外交流合作水平
28.加强传统知识、遗传资源、民间艺术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区农委、区文化委、区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9.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防范和查处进出口环节侵犯知识产权、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等违法行为。积极支持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文化委、区工商分局、区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0.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协调推进经贸领域知识产权合作,为企业“走出去”营造更加公平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区商务局负责)
31.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区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交流合作,优化贸易和投资环境。(区商务局、区文化委、区工商分局、区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2.拓展打击侵权假冒合作领域对外合作,积极对接驻外经商机构和中资商会,利用对外援助、培训等方式,支持受援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能力建设。(区打击侵犯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统筹协调工作
33.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政策制定、执法协调、宣传教育、涉外交流等工作,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形成更加有效的治理模式。积极发挥区打击侵犯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加强沟通协调,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区打击侵犯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落实政府责任
34.各街镇要落实打击侵权假冒属地责任,健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统筹协调机制,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推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有效开展。(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
35.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纳入各部门、街镇年度综合考核,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开展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考核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36.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依法确定不同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区农委、区商务局、区环保局、区文化委、区卫计委、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分局、区林业局、区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7.调整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办案技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区农委、区商务局、区环保局、区文化委、区卫计委、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分局、区林业局、区知识产权局、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8.加强对打击侵权假冒执法经费和涉案物品环境无害化处理经费的财政保障,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区财政局、区农委、区商务局、区环保局、区文化委、区卫计委、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分局、区林业局、区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