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府办发〔2018〕28号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碚区2018年加快发展普惠性
学前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北碚区2018年加快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
北碚区2018年加快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精神,加快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确保幼有所育、学有所教,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2018年度加快发展主城区普惠性学前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3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8年年底,通过新建、改建等方式,新增公办幼儿园20所以上,新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3所以上;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30%以上,普惠率达到60%以上,学前教育收费过高、家长负担重的局面得到缓解。
二、工作举措
(一)大力提高公办幼儿园占比
1. 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并移交一批公办幼儿园。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政策要求,配套建设并移交7所以上公办幼儿园,其中蔡家组团管委会新建并移交碚都佳园公租房配套幼儿园2所,新城管委会新建并移交欣和佳苑幼儿园1所,水土组团管委会新建并移交万寿公租房配套幼儿园2所、思源公租房幼儿园2所。配套建设幼儿园的建筑面积不纳入拟供应地块容积率核算,同时移交行为不视为转让行为,由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将产权登记给区教委,不再缴纳税费。(牵头单位:蔡家组团管委会、新城管委会、水土组团管委会、区房管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教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城乡建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2. 利用闲置校舍改建一批公办幼儿园。迁建朝阳幼儿园,利用闲置中小学校产、校舍,改建歇马街道大磨滩幼儿园、歇马街道小磨滩幼儿园、歇马街道红岩幸福幼儿园、歇马街道滩子口幼儿园、龙凤桥街道龙车寺幼儿园、施家梁镇中心幼儿园、蔡家街道中心幼儿园、童家溪镇天成幼儿园、澄江镇希望幼儿园、梅花山幼儿园、静观镇集真幼儿园、静观镇川心幼儿园、水土街道九龙山幼儿园、水土街道滩口幼儿园、东阳街道大新幼儿园、天府镇星贝幼儿园。将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的附设幼儿园独立设置为公办幼儿园。(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城乡建委、区房管局)
(二)大力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1. 严格民办幼儿园审批程序。严格民办幼儿园设置管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只能批设为普惠性幼儿园,严格执行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持证上岗。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严格核定民办幼儿园办园成本,对收费较高的幼儿园进行价格指导。(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2. 加大财政购买服务力度。逐步加大财政对普惠性幼儿园的奖补力度,适时提高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并引导一批民办幼儿园转设为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3. 适时适当提高保教费标准。针对幼儿园办园成本相对较高的实际情况,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和家庭承受能力,适时适当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认定标准,维持幼儿园正常运转。(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教委)
4. 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惠政策。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财政、税收以及分类定级、教师培训与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的同等待遇。加强幼儿园园舍租金价格指导,防止因园舍租金上涨而推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成本。(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房管局、区国土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三)大力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1.适当补足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数与幼儿数之比控制在1:8~1:10,每班原则上配备专职教师2~2.5人。加强编制动态管理,优化事业单位编制结构,逐步确保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需求。通过公开招聘、内部调配、中小学富余教师转岗等方式补足配齐公办幼儿园教师,将有限的编制资源重点用于保障专业教师和重点核心岗位人员的引进。同时,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满足公办幼儿园工勤和教学辅助岗位的需要。(牵头单位:区编办;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
2. 提升幼儿园教师素能。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按照“四有”好老师的要求建设师资队伍。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合理调整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规模,提高培养层次,提升培养质量。以需求为导向,有计划、分层次开展幼儿园教师队伍全员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牵头单位:区教委;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3.落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工资福利等社会保障政策,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落实符合学前教育实际且有利于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职称评聘标准。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并保障其工资待遇。幼儿园教职工依法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落实民办幼儿园教师在教师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教师享有同等权利。(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4.提高幼儿园等级水平。改善未达等级幼儿园办园条件,确保幼儿园厨房、卫生间、盥洗设施、教玩具等达到三级幼儿园水平。提升二级、三级幼儿园办园水平,使其逐步达到更高等级的办园水平。(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城乡建委、区食药监分局)
5. 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坚决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坚决纠正以举办各类特色班、兴趣班为名收取高额学费的行为,培育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学前教育规律的良好教育生态。(牵头单位:区教委;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三、工作保障
(一)落实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区县为主、街镇参与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强化责任主体意识,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主要负责人亲自问、亲自抓,将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列入民生实事和有关部门的年度任务,确保各项发展目标落到实处。区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指导、支持和配合加快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
(二)保障经费投入。统筹中央和市级学前教育专项资金,调整区级财政支出结构,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确保学前教育生均财政投入达到主城区平均水平,确保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占财政性教育总投入的比例超过主城区平均水平。
(三)强化工作考核。将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部门考核内容。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普惠性学前教育工作纳入民生实事督查内容和教育专项督导评估内容。
附件:2017—2018年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目标任务表
附件
2017—2018年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目标任务表
年度 |
2017年 |
2018年 | ||||||||
指标名称 |
幼儿园总数(个) |
公办幼儿园数(个) |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个) |
公办园园数占比% |
在园幼儿普惠率% |
幼儿园总数(个) |
公办幼儿园数(个) |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个) |
公办园园数占比% |
在园幼儿普惠率% |
北碚区 |
108 |
21 |
35 |
19.4 |
58.9 |
135 |
41 |
38 |
30.4 |
60.2 |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