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府办发〔2018〕94号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北碚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
划分成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和《重庆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有关规定,为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减少江河泥沙淤积,加快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成果予以公布。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
北碚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成果
北碚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重要义务,是指导和管理我区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全区水土保持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法定工作。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97号)有关要求,结合全区水土流失现状和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在《重庆市北碚区水土保持规划(2006-2025年)》的基础上,以村组为基本单元进行复核划分。
北碚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分为云雾山、缙云山、中梁山和龙王洞山等4个区域,涉及澄江镇、歇马街道、天府镇和复兴街道等15个街镇72个村(居)委,重点预防面积266.77平方公里,占全区幅员面积的35.33%。该区域植被较好,水土流失轻微,但山高坡陡潜在的水土流失危险较大,水土保持工作重点是:实施最严格的预防保护措施,严格控制生产建设活动,保护好林草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有效避免人为水土流失。
北碚区无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附件:北碚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范围
附件
北碚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范围
范围 |
村(居)委个数 |
幅员面积(km2) |
重点预防面积(km2) | |
乡镇(街道) |
村(居)委 | |||
北温泉街道 |
金刚村、人民村 |
2 |
12.99 |
3.86 |
蔡家岗街道 |
三溪村 |
1 |
5.75 |
3.31 |
澄江镇 |
柏林村、北泉村、缙云村、民权村、上马台村、史家村、运河村 |
7 |
55.02 |
35.22 |
东阳街道 |
磨心坡村、上桥村、胜利村、西山坪村、先锋村 |
5 |
34.62 |
15.38 |
复兴街道 |
龙王村、三树村、双龙村、太山村、歇马村、长沟村、栀子村 |
7 |
36.94 |
14.41 |
金刀峡镇 |
七星洞村、胜天湖村、五马村、响水村、小华莹村、小塘村、永安村 |
7 |
65.50 |
41.95 |
静观镇 |
大坪村、和睦村、吉安村、金堂村、素心村、中华村 |
6 |
35.94 |
15.82 |
柳荫镇 |
东升村、合兴村、柳荫村、西河村、永兴村 |
5 |
50.25 |
25.50 |
龙凤桥街道 |
凤凰村、龙车村、群兴村、长滩村 |
4 |
31.47 |
14.16 |
三圣镇 |
春柳村、德圣村、古佛村、亮石村、茅庵村、卫东村 |
6 |
45.52 |
28.18 |
施家梁镇 |
狮子村、施家村 |
2 |
7.12 |
2.91 |
水土街道 |
大地村、三元村、万寿村、屋基村 |
4 |
28.90 |
11.24 |
天府镇 |
大田村、代家沟村、工农村、石佛村、石家村、文星村、五新村、中心村 |
8 |
51.96 |
29.45 |
童家溪镇 |
建设村、同心村 |
2 |
22.44 |
6.20 |
歇马街道 |
虎头村、农荣村、人和村、卫星村、文凤村、小湾村 |
6 |
40.61 |
19.18 |
合计 |
72 |
525.03 |
266.77 |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