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府办发〔2018〕183号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北碚区“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菜篮子”区县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63号)和重庆市农业委员会等14部门《关于印发“菜篮子”区县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农发〔2018〕12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北碚区“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北碚区“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何 庆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赵 祺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政府办(区政府督查室)、区委组织部(区考核办)、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交委、区农委、区环保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水利局、区统计局、区工商分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食药监分局、区气象局、区供销联社及各街镇有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委,负责全区“菜篮子”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和督促考核等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区农委主任尹琼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区农委内部调剂落实。
二、北碚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 祺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尹 琼 区农委主任
成 员:区农委、区商务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分局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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