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府人〔2018〕7号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关于李兴兰等同志挂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在碚市属部门:
经2018年10月11日区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李兴兰同志为重庆市北碚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王凯同志为重庆市北碚区商务局副局长(挂职);
郑容梅同志为重庆市北碚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任志刚同志为重庆市蔡家组团(同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李麒麟同志为重庆市北碚新城(大学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张伟同志为重庆市生态农业科技产业示范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史永峰同志为重庆市北碚十里温泉城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以上同志挂职时间为半年,挂职期间人事关系和职级不变。
特此通知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1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
各民主党派区委,区工商联,各人民团体。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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