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蔡家岗街道群力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日期:2020-12-09

北碚府发〔2020〕68号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设立蔡家岗街道群力社区

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蔡家岗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设立蔡家岗街道群力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蔡家岗办文〔2020〕18号)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北碚委发〔2018〕31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街道群力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群力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东至嘉运大道,西至同德路、近兰海高速,南至同熙路,北至蔡和路,并暂时代管施家梁镇辖区内的佳和苑小区,面积2平方公里。社区办公地点位于桂和二路119号,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三溪口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区域、人口相应减少,社区办公地点不变。

三、你街道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重庆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及区内有关文件规定,依法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抓好居民委员会队伍、制度和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顺利开展工作。

附:蔡家岗街道群力社区辖区示意图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7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监委机关,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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