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重庆市北碚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北碚府办发〔2020〕107号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重庆市北碚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重庆市北碚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苟 鹏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常务副主任:赵小农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副 主 任:熊 进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吴 凯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余 兵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赵 芹 区司法局局长
委 员:郝进杰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聂建华 区教委副主任
肖 毅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 平 区民政局副局长
胡岚岚 区司法局副局长
詹 疆 区财政局副局长
肖 蓓 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杜小燕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黄荣松 区法院副院长
杨怀平 区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徐继龙 团区委副书记
潘 红 区妇联主席
重庆市北碚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赵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胡岚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重庆市北碚区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一)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研究制定全区社区矫正工作重大政策、制度;
(三)协调、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困难和问题;
(四)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五)督促、检查和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监委机关,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