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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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碚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碚府办发〔2021〕53号

 

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各园城管委会,各有关在碚市属部门:

《北碚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已经2021年7月1日区政府第15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碚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20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构建完善粮食安全保障政策机制,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保持基本稳定,到2025年全区粮食年播种面积不低于13.5万亩,粮食年产量不低于4.3万吨。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耕地利用优先排序。

审慎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结构调整必须以保障粮食生产为前提。明确耕地利用优先排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水稻、玉米等谷物种植。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油、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各街镇)

(二)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相关规定。

认真贯彻《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同的管制目标和管制强度,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探索实行“田长制”。(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各街镇)

(三)确保粮食生产稳面提质。

坚决防止新增耕地“非粮化”生产,摸清存量情况,分类稳妥处置新增问题和存量问题。制定粮食生产年度任务清单,明确各街镇生产面积和产量,每季度定期调度和通报。防止耕地撂荒,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开展全区撂荒耕地基本情况调查,建立动态信息台账,对1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撂荒地落实镇长(主任)包片责任制,挂图作战,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复耕复种。发挥村集体在撂荒地开垦方面的作用,采取村集体代耕代种、托管服务等形式,重点发展粮食作物。要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制度,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备案管理,引导土地优先向种粮大户流转。严格执行土地流转履约风险保证金制度。对工商资本违反相关产业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的“非粮化”行为,立即停止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并坚决予以纠正。实施粮食稳产提质增效行动,调整优化粮食种植结构,大力发展优质稻、优质玉米、优质大豆等特色效益粮食。支持和鼓励在现有经济作物中间(套)种粮食作物,大力推广稻鸭、稻渔、稻油等种养轮作方式。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稻鸭等综合立体种养,其沟凼占比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通则标准。适度开展彩叶稻、彩色油菜试验示范,兼顾生产实用提高种粮综合效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各街镇)

(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和农业技术装备支撑。实施“千年良田”建设工程,“十四五”期间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6.5万亩、农田宜机化改造2万亩,积极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推进肥料深施、种植绿肥、有机肥替代,建设区级示范片3000亩,稳步提升耕地基础地力。抓好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的监测工作,充分运用土肥、耕地质量、绿色植保建设成果,推广粮食作物新品种和生产新技术,不断提高单产水平。针对粮食生产薄弱环节开展机械化试验示范,提升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各街镇)

(五)扶持培育种粮主体。

继续实施种粮大户补助政策扶持培育种粮大户,引导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入股分红等方式有序扩大生产,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大力发展稻谷烘干、加工等配套服务,打造特色粮油品牌,提高种粮效益。依托基层供销社、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培育、引进粮食生产服务组织,推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土地托管等社会化服务,降本增效。支持从事粮食生产经营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等开展示范创建,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供销合作社,各街镇)

(六)落实种粮支持保护政策。

严格落实粮食生产利益补偿政策,及时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各项政策,让种粮有钱可挣。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优先用于农田建设再投入和债券偿还、贴息等。将具备条件的撂荒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宜机化改造范围。项目资金支持发展粮食生产,建设粮食产后烘干、加工设施等。持续开展送农资下乡、进村入户活动,多部门联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等专项行动保障生产资料供给。引导各类粮食加工、经营和产销服务等市场主体与农户建立稳固的粮食产销关系,发展订单生产,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供销合作社,各街镇)

(七)夯实防灾减损基础。

加强应急值守和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粮油作物苗情监测、土壤墒情监测、稻田蓄水和耕整情况调度、灾情调度等预警信息。建立健全各类灾情应急处置预案和响应机制,灾情发生后迅速启动,最大限度减轻损失。严格落实草地贪夜蛾“三区三带”统一部署,加强对草地贪夜蛾等病虫害的监测,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加强病虫监测,做好田间调查,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农药增效助剂、绿色防控技术示范面积3000亩。推广使用抗病型的安全水稻、玉米等品种,采取有效措施防控各类生物危害。(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各街镇)

三、保障措施

(一)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

各街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要一起抓、一起管,以有力的担当、有效的措施来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任务的完成。各街镇、各相关部门每年12月15日前向区政府报告本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并同时抄送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二)强化日常监测。

各街镇要加强对本辖区内耕地“非粮化”情况的日常监测,建立动态信息台账,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整改,重大情况立即上报,建立区级耕地“非粮化”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区农业农村委对各街镇“非粮化”情况实行半年通报制度。

(三)强化督导考核。

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考核激励约束,适当提高粮食及主要农产品生产的考核比重。

(四)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有线电视、广播、缙享北碚等平台,加大对防止耕地“非粮化政策的宣传,并通过耕地地力补贴等政策引导农户积极发展粮食生产,营造保护耕地、稳定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2021年北碚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类别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1

坚持耕地利用优先排序

审慎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结构调整必须以保障粮食生产为前提。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水稻、玉米等谷物种植。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油、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

区农业农村委、各街镇

明确耕地利用优先排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各街镇

2

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相关规定

认真贯彻 《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同的管制目标和管制强度,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探索实行“田长制”。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各街镇

3

推进粮食生产稳面提质

坚决防止新增耕地“非粮化”生产,同时摸清存量情况,分类稳妥处置新增问题和存量问题。

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各街镇

4

制定粮食生产年度任务清单,2021年粮食播种面积不低于13.5万亩,粮食产量不低于4.3万吨,实行定期调度和通报机制。

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各街镇

5

防止耕地撂荒,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开展全区撂荒耕地基本情况调查,建立动态信息台账,对1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撂荒地落实镇长(主任)包片责任制,挂图作战,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复耕复种。

区农业农村委、各街镇

发挥村集体在撂荒地开垦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土地入股、代耕代种、托管服务等形式发展粮食作物。

区农业农村委、各街镇

6

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制度,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备案管理,严格执行土地流转履约风险保证金制度。

区农业农村委、各街镇

7

把握好流转、规模经营的度,引导土地优先向种粮主体流转。对工商资本违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的“非粮化”行为,立即停止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并坚决予以纠正。

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各街镇

8

实施粮食稳产提质增效行动,调整优化粮食种植结构,大力发展优质稻、优质玉米、优质大豆等特色效益粮食。支持和鼓励在现有经济作物中间(套)种粮食作物,大力推广稻鸭、稻渔、稻油等种养轮作方式。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稻鸭等综合立体种养,其沟凼占比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通则标准。适度开展彩叶稻、彩色油菜试验示范,兼顾生产实用提高种粮综合效益。

区农业农村委、各街镇

9

改善粮食产能基本面

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和农业技术装备支撑。

区农业农村委、各街镇

10

实施“千年良田”建设工程,2021年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万亩、农田宜机化改造任务4000亩。

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各街镇

11

积极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2021年推进肥料深施、种植绿肥、有机肥替代,示范面积3000亩,稳步提升耕地基础地力。

区农业农村委、各街镇

12

抓好3个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的监测工作,充分运用土肥、耕地质量、绿色植保建设成果,推广粮食作物新品种和生产新技术,实现单产水平不断提高。

区农业农村委、各街镇

13

针对粮食生产薄弱环节开展机械化试验示范,提升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

区农业农村委、各街镇

14

培育粮食生产市场主体

继续实施种粮大户补助政策大力发展培育种粮大户,引导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入股分红等方式有序扩大生产,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培育种粮大户,2021年争取培育种粮大户1家。

区农业农村委、各街镇

15

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大力发展稻谷烘干、加工等配套服务,打造特色粮油品牌,提高种粮效益。

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各街镇

16

依托基层供销社、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培育、引进粮食生产服务组织,推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土地托管等社会化服务,降本增效。

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合作社、各街镇

17

支持从事粮食生产经营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等开展示范创建,申报和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区农业农村委、各街镇

18

落实种粮支持保护政策

严格落实粮食生产利益补偿政策,及时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各项补贴政策,让种粮有钱可挣。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稳定在19万亩,兑付资金700万元以上。

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各街镇

19

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优先用于农田建设再投入和债券偿还、贴息等。

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0

将具备条件的撂荒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宜机化改造范围。

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各街镇

项目资金支持发展粮食生产,建设粮食产后烘干、加工设施等。

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各街镇

21

持续开展送农资下乡、进村入户活动,多部门联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等专项行动保障生产资料供给。

区供销合作社、区农业农村委、各街镇

22

引导各类粮食加工、经营和产销服务等市场主体与农户建立稳固的粮食产销关系,发展订单生产,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

区供销合作社、区农业农村委、各街镇

23

夯实防灾减损基础

加强应急值守和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粮油作物苗情监测、土壤墒情监测、稻田蓄水和耕整情况调度、灾情调度等预警信息。

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各街镇

24

建立健全各类灾情应急处置预案和响应机制,灾情发生后迅速启动,最大限度减轻损失。

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各街镇

25

严格落实草地贪夜蛾“三区三带”统一部署,加强对草地贪夜蛾等病虫害的监测,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加强病虫监测,做好田间调查,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农药增效助剂、绿色防控技术等,示范面积3000亩,推广使用抗病型的安全水稻、玉米等品种。

区农业农村委、各街镇

26

采取有效措施防控生物危害。

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各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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