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更是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必然要求。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环环评〔2021〕10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0〕11号)等文件要求,“市生态环境部门每5年组织开展全市‘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评估,5年内因国家与地方发展战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环境质量目标调整,‘三线一单’确需进行更新的,由区县政府提出申请,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审定后进行更新。”为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等相关工作,及最新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准入政策,进一步完善与我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相适应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重庆市北碚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二)制定依据
《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环环评〔2021〕10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0〕11号)、《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实施细则>的函》(渝环函〔2022〕426号)、《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区县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编制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渝环办〔2023〕210号)。
二、起草过程
(一)起草单位
该《调整方案》由重庆市北碚区生态环境局起草。
(二)决策启动情况
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函》(渝环函〔2022〕438号)要求,“区县政府统筹开展区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工作,完成区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编制。区县调整方案待市级调整方案发布实施后,由区县政府发布实施。”区生态环境局按照市级统一安排,于2023年2月启动该《调整方案》编制工作,于2023年6月完成《调整方案》初稿,此后以座谈会等形式多次征求相关部门、镇街、园城管委会意见,形成当前《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3年7月17日,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园城管委会召开《调整方案》征求意见会,镇街通过党政网书面征求意见,除区林业局和区统计局对部分使用数据反馈了意见,其他单位均无意见。上述2个单位的意见均予以了采纳,对相关数据进行了修改。
2023年9月5日,区生态环境局通过党政网再次书面征求区级相关部门、园城管委会意见。区发展改革委对区内发展定位及空间格局提出了反馈意见,区林业局对森林覆盖率数据提出了反馈意见,其他单位均无意见。上述意见均予以了采纳。
2023年9月25日,区生态环境局通过党政网再一次书面征求区级相关部门、园城管委会意见。各单位均无意见。
(四)专家论证情况
2023年8月10日—8月18日,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组织专家对北碚区在内的所有区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成果进行了技术审查,审查意见认为调整成果总体上符合区县实际并满足相关技术要求。
三、文件主要内容
《调整方案》主要包括调整原则、总体目标、调整要求、调整结果、实施保障五个部分。
一是调整原则。提出坚持底线约束、强化空间管控、突出分类准入3个原则。
二是总体目标。明确了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5年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目标。
三是调整要求。明确了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调整要求。
四是调整结果。全区环境管控单元由18个调整为21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由10个调整为9个,面积占比由30%调整为31%,较上一轮增加1%;重点管控单元由5个调整为9个,面积占比由43%调整为36%,较上一轮减少7%;一般管控单元3个,数量无调整。面积占比由27%调整为33%,较上一轮增加6%。同时优化调整北碚区总体管控要求共16条。
五是实施保障。提出加强组织保障、强化成果应用、强化技术支撑3项保障措施。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晓寒,建设项目管理科负责人;联系方式:68317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