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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25年重庆市省部级劳模基本情况调查统计的通知》要求,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北碚区申报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补助的省部级劳模的情况进行公示。
一、生活困难补助
1.邓萍,男,195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重庆北晨化工有限公司退休人员,1994年获全国化学工业劳动模范,本人年收入58449元,补助标准70527元/年,拟补助金额12078元。
2.张才森,男,1950年4月生,中共党员,原重庆碚陵制药厂退休人员,1995年获四川省劳动模范,本人年收入56482元,补助标准70527元/年,拟补助金额14045元。
3.冯炳汉,男,1942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北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退休人员,1984年获四川省劳动模范,本人年收入57400元,补助标准70527元/年,拟补助金额13127元。
4.尹孟亮,男,193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北碚区远大煤矿退休人员,1984年获四川省劳动模范,本人年收入57806元,补助标准70527元/年,拟补助金额12721元。
5.徐永林,男,1944年12月出生,群众,原重庆北华运业有限公司退休人员,1984年获四川省劳动模范,本人年收入51770元,补助标准70527元/年,拟补助金额18757元。
6.林河,男,194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原北碚区蔡家供销社退休人员,1989年获四川省劳动模范,本人年收入58235元,补助标准70527元/年,拟补助金额12292元。
7.朱祥龙,男,1941年11月出生,群众,重庆风动工具厂退休人员,1984年获四川省劳动模范,本人年收入56816元,补助标准70527元/年,拟补助金额13711元。
8.龙遂英,女,194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原重庆碚陵制药厂退休人员,1984年获四川省劳动模范,本人年收入62229元,补助标准70527元/年,拟补助金额8298元。
9.官代君,女,193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北碚区歇马街道人和村村民,1962年获四川省劳动模范,本人年收入2070元,定额补助标准500元/月,拟补助金额6000元。
10.齐世财,男,193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北碚区歇马街道东风村村民,1995年获四川省劳动模范,本人年收入3150元,定额补助标准500元/月,拟补助金额6000元。
11.杨昌德,男,194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原重庆专用汽车制造厂退休人员,1984年获四川省劳动模范,本人年收入64161元,补助标准70527元/年,拟补助金额6366元。
12.田亚平,女,1952年10月出生,群众,原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退休人员,2005年获重庆市劳动模范,本人年收入43939元,补助标准70527元/年,拟补助金额26588元。
13.张瑛,女,196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北碚区复兴街道书院社区居委会退休人员,2006年获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本人年收入14595元,补助标准70527元/年,拟补助金额55932元。
14.王安莉,女,197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北碚区蔡家街道龙溪社区居委会退休人员,2009年获重庆市劳动模范,本人年收入19526元,补助标准70527元/年,拟补助金额51001元。
15.来治群,女,1971年8月出生,群众,重庆东方纺织有限公司退休人员,2010年获全国纺织工业劳动模范,本人年收入31537元,补助标准70527元/年,拟补助金额38990元。
16.兰庭琴,女,195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退休人员,2017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本人年收入52752元,补助标准70527元/年,拟补助金额17775元。
17.王永琴,女,197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北碚区北温泉街道作乎路社区居委会退休人员,2021年10月获重庆市劳动模范,本人年收入40033元,补助标准70527元/年,拟补助金额30494元。
18.丁跃华,男,1954年12月生,中共党员,重庆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退休人员,家庭住址北碚区1994年获全国煤炭工业部劳动模范,本人年收入52519元,补助标准70527元/年,拟补助金额18008元。
19.冯兵,男,1966年12月生,中共党员,原北碚玻璃器皿厂退休人员,2000年获重庆市劳动模范,本人年收入44026元,补助标准70527元/年,拟补助金额26501元。
20.尹宏礼,男,1944年1月生,中共党员,原北碚玻璃器皿厂退休人员,1996年获全国轻工行业劳动模范,本人年收入68740元,补助标准70527元/年,拟补助金额1787元。
21.李天维,男,1950年12月生,中共党员,重庆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退休人员,1989年获全国煤炭工业部劳动模范,本人年收入54282元,补助标准70527元/年,拟补助金额16245元。
22.刘万金,男,1944年5月生,中共党员,重庆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退休人员,1984年获四川省劳动模范,本人年收入55595元,补助标准70527元/年,拟补助金额14932元。
23.谢宜发,男,1957年8月生,中共党员,重庆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退休人员,1995年获四川省劳动模范,本人年收入62788元,补助标准70527元/年,拟补助金额7739元。
24.田强,男,1955年9月生,中共党员,原重庆大明纺织厂退休人员,1984年获四川省职工劳动模范,本人年收入69588元,补助标准70527元/年,拟补助金额939元。
上述24名人员如存在以下情况,不能列为补助对象。
1.有劳动能力但不主动就业或经就业服务机构(或各级工会组织)介绍就业,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
2.劳模及其配偶名下自有商品住房超过2套的;
3.安排子女自费出国出境留学(全额奖学金资助除外)或拥有非生产资料性质高档机动车辆的;
4.其他不能列为补助对象的情形。
二、特殊困难补助
1.朱祥龙,男,1941年11月出生,群众,重庆风动工具厂退休人员,1984年获四川省劳动模范,本人年收入56816元,家庭年收入56816元,朱祥龙2025年5月患直肠恶性肿瘤(直肠癌),治疗费用较高。
公示时限: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5天)
对公示对象申报省部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补助如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北碚区总工会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用实名,并实事求是、客观、具体,否则不予受理。
地址:北碚区云华路168号(海宇大厦四楼),
邮编:400700。
电话:81912796
传真:81912782
重庆市北碚区总工会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