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关于返还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的公告
日期:2026-08-31

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办理廖某某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廖某某被骗资金转入账户427386059540(户名:厦门辉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归属行:中国银行厦门新阳支行),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已于2024614日将该涉案账户依法冻结。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冻结涉案账户中的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廖某某,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831日至930

请该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及时联系办案民警刁警官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开展返还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刁警官

联系电话:023-68277201

       

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

     202683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