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澄江司法所联合澄江镇上马台村调委会,成功调处一起因动物扰民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高效解决群众矛盾诉求,切实将矛盾隐患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据悉,2026年5月中旬,澄江镇上马台村村民曾某饲养的三只猫闯入邻居石某家中,造成石某家中家具受损。石某在驱赶猫咪的过程中,不慎被猫抓伤并前往医院打疫苗,由此产生相关损失。事后,石某就此次意外产生的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提出共计880元的赔偿诉求。但曾某因自身属于困难家庭,经济条件有限,仅同意赔付220元医药费,拒绝承担其余费用。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多次自行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最终向澄江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
接到调解申请后,澄江司法所前往上马台村,与村调委会共同介入处置。工作人员详细核实事件全过程,逐一梳理纠纷细节,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顾虑与实际困难,全面掌握纠纷核心争议点。针对本次动物伤人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工作人员结合案情运用“重庆调解在线”开展精准普法,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相关条款以及无过错责任原则,为纠纷调处提供坚实法律依据。本次事件中,石某是为驱赶闯入家中的宠物、保护自身财产安全而被抓伤,不存在故意挑逗、主动招惹宠物等过错行为,因此饲养人曾某某需对石某的合理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工作人员区分了法定免责、减责情形,明确曾某某家庭困难不属于法定免责、减责依据,不能以此拒不承担赔偿责任,厘清了双方的法律权责边界,破除了当事人的认知误区。
在普法释法的基础上,调解人员秉持“法为上 礼为先 和为贵”的理念,围绕邻里和睦、以和为贵耐心开展思想疏导工作,劝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告知双方邻里纠纷事小,持续僵持只会耗费更多时间与精力,不利于邻里关系和谐,引导双方在合理范围内各退一步、理性化解矛盾。
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劝说,双方当事人均放下分歧、达成共识,自愿签订调解协议。最终约定,由曾某某赔付石某医药费、就医交通费共计470元,款项分两个月分期支付,此次损害赔偿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下一步,澄江司法所将持续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前置性作用,坚持法理结合、情理相融,高效化解各类基层矛盾纠纷,切实筑牢基层平安稳定防线,为辖区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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