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11500109MB1958077L/2021-00084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住房城乡建委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21-03-31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 有效性
  • 有效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

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

3、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房屋经纪、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秩序,规范房屋面积测绘行为。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管理。

4、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

5、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

6、负责住房保障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推进。负责直管公房改革和管理。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制度。负责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7、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制定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项目的储备、前期工作和协调推进。协调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参与协调有关区级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风貌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修复建设。

8、负责协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配合拟定城市轨道建设专业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实施。协调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

9、负责统筹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工作。贯彻城市提升相关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牵头推进城市提升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前期工作、项目协调和督查考核。配合协调“两江四岸”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两江四岸”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标准。

10、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市管线的综合管理,建立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统筹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牵头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主城区“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作。

11、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执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政策、标准、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城镇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相关办法,统筹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排水监测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指导街镇污水处理管理工作。

12、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指导城市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统筹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监督指导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更新改造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的监管。

13、指导村镇建设。监督实施村镇建设政策。负责指导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村镇专项建设示范。指导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14、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科技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指导住房城乡建设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承担行业信息化、智能化等管理工作。执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

15、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贯彻落实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绿色建筑评价及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推进建筑节能发展。

16、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政策。

17、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领域综合行政执法。

18、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19、负责人民防空工作。

(二)单位构成。

1、行政科室14个:党政办公室、财务科、法制科(信访办)、住房保障科、房地产开发建设与市场科、房屋征收办公室、物业管理科、建筑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质量安全科(应急工作办公室)、设计与绿色发展科、城市道路建设科、城市提升统筹科、村镇建设科、人防科;

2、派驻纪检组1个:区纪委驻城乡建委纪检组

3、参公事业单位1个:北碚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站

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北碚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北碚区城建档案室、北碚区城建监察大队、北碚区公共保障住房管理中心、北碚区房屋住用安全鉴定中心、重庆市北碚区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5、差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重庆市北碚区房屋管理所、北碚区房屋测绘管理所、北碚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中心

6、区临设机构2个:城市棚改办、建筑领域农民工清欠协调小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2490.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153.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37.2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4073.21万元,主要是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目经费拨款增加729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2490.3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59.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73.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6711.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4646.0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4073.2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750.6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3322.5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153.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53.12万元,比2020年增加890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7.68万元,比2020年增加750.6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社保调整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7035.44万元,比2020年增加8151.8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上级资金拨付等,主要用于市场租赁发展及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工作。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7.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7.22万元,比2020年减少4829.31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政府性基金资金项目,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项目。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59.40万元,比2020年减少20.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7.80万元,比2020年减少2.98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公务接待费用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60万元,比2020年减少1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车改,公务车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不变。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796.16万元,比上年增加461.81万元,主要原因为办公场所及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7035.4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霄  联系方式: 023-68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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