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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
日期:2012-12-11

一、实施单位

北碚区民政局和北碚区财政局。

二、补贴对象

18周岁以下受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已满18周岁、仍在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儿童,可延至其毕业止)。

三、补贴期限

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四、补贴标准

2021年9月1日起,受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277元。

五、申请条件

具有北碚区常住户口,并持有国家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医学证明(HIV抗体确症检测报告单,抗体检测呈阳性)和北碚区疾病控制部门提供的证明的儿童。

六、办理流程

(一)监护人申请;

(二)区民政局审批。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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