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2版)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重庆市北碚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修订本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根据重庆市北碚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三定方案规定,本机关负责以下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市政府和区政府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相关政策,并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拟定工业、信息化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根据重庆市产业政策和本区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的发展。
(三)负责本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对用于工业和信息化的财政性建设资金提出安排建议;负责本区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和报批,规划和组织本区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指导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协助推进工业经济运行中的财政、金融政策落实。
(四)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拟定年度工业目标并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和建议。
(五)研究本区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方针、政策,推动本区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指导本区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用高新技术及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产学研结合;指导和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实施重大示范工程;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信息化和产业化融合。
(六)指导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本区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企业加强现代企业管理,规范企业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协助区属国有工业企业的信访稳定工作。
(七)指导协调和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调整;指导工业园区规划和建设,协助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促进区内特色工业的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工业和信息化招商引资工作。
(八)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本区电力、天然气、盐行业管理。承担城镇天然气经营、输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天然气城市门站内管道安全保护监督管理;承担全区民用爆破器材生产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电力、天然气、煤炭等重要能源的日常运行调度管理;负责工业品及重要物资运输的协调平衡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指导本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协(学、商)会、联盟管理。
(九)负责本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工作。
(十)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推进电信普遍服务。
(十一)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协调维护本区信息安全和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二)统一配置和管理本区无线电频率资源,依法监督和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三)负责指导制定本区工业、信息化领域专业人才、经营管理人员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企业培训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引进和人才培训工作;负责下属事业单位管理。
(十四)研究拟订全区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战略,编制全区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十五)负责全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学研用结合,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发展。
(十六)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应用工作,负责拟订智能化相关规划、政策,协调智能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负责全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等职责;负责本区大数据智能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职责。
(十七)负责协调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动下一代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商用。
(十八)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承担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的参会工作;组织参与国际国内重大交流合作活动,指导开展区域化合作、国际化经营,承办相关活动;指导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九)负责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推进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推进产业集聚化、企业集群化、产品和技术集成化;推进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大力培育协同创新平台,推动创新要素全面融合。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机关会产生并保存以下几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二)工作动态。
(三)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四)发展规划。
(五)行政执法。
(六)招标投标。
(七)有关公共服务事项。
(八)职责范围内其他应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渠道
(一)线上渠道。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eibei.gov.cn/bm/qjjxxw)
(二)线下渠道。
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北碚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298号麦田机电研发大楼)、北碚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北碚区档案馆(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双元大道196号行政中心6楼)查阅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重庆市北碚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产生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298号麦田机电研发大楼;收件人:重庆市北碚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邮政编码:400700。
2.传真申请。本机关一般接收信函申请,申请人确有需要的,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传真号码:023—68863334。传真发送后,申请人应当通过电话与本机关确认是否收到。
3.当面提交。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298号麦田机电研发大楼408室。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30、14:00—18:00。
(二)注意事项。
1. 为有利于申请人准确快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人在申请政府信息时应先确定被申请机关,被申请机关一般为所需信息的制作机关或是牵头制作机关。
2.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规范、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准确提交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的申请接收渠道。不按规定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5.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6.申请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重庆市北碚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298号麦田机电研发大楼408室,办公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23—68864832。
五、其他事项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请将举报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