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11500109MB1958077L/2020-00195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住房城乡建委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20-10-26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 有效性
  • 有效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

  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

  3、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房屋经纪、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秩序,规范房屋面积测绘行为。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管理。

  4、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

  5、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

  6、负责住房保障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推进。负责直管公房改革和管理。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制度。负责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7、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制定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项目的储备、前期工作和协调推进。协调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参与协调有关区级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风貌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修复建设。

  8、负责协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配合拟定城市轨道建设专业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实施。协调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

  9、负责统筹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工作。贯彻城市提升相关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牵头推进城市提升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前期工作、项目协调和督查考核。配合协调“两江四岸”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两江四岸”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标准。

  10、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市管线的综合管理,建立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统筹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牵头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主城区“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作。

  11、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执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政策、标准、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城镇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相关办法,统筹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排水监测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指导街镇污水处理管理工作。

  12、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指导城市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统筹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监督指导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更新改造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使用的监管。

  13、指导村镇建设。监督实施村镇建设政策。负责指导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村镇专项建设示范。指导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14、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科技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指导住房城乡建设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承担行业信息化、智能化等管理工作。执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

  15、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贯彻落实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绿色建筑评价及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推进建筑节能发展。

  16、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政策。

  17、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领域综合行政执法。

  18、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19、负责人民防空工作。

  (二)机构设置。

  1、行政科室14个:党政办公室、财务科、法制科(信访办)、住房保障科、房地产开发建设与市场科、房屋征收办公室、物业管理科、建筑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质量安全科(应急工作办公室)、设计与绿色发展科、城市道路建设科、城市提升统筹科、村镇建设科、人防科;

  2、派驻纪检组1个:区纪委驻城乡建委纪检组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参公事业单位1个:北碚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重庆市北碚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北碚区城建档案室、北碚区城建监察大队、北碚区公共保障住房管理中心、北碚区房屋住用安全鉴定中心、重庆市北碚区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重庆市北碚区房屋管理所、北碚区房屋测绘管理所、北碚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中心;区临设机构2个:城市棚改办、建筑领域农民工清欠协调小组。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机构调整情况:根据《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北碚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北碚委发〔2019]1号),将重庆市北碚区房屋管理局的职责,重庆市北碚区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职责,重庆市北碚区民防办公室的职责等整合,组建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加挂重庆市北碚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重庆市北碚区房屋管理局,重庆市北碚区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北碚区民防办公室。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目前,已经完成预算指标的调整、资产的划拨以及账务的合并。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52992.83万元,支出总计52992.8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633.13万元、增长82.34%,主要原因是由于两年计算口径不一致,今年新增棚改经费。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52992.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633.13万元,增长82.34%,主要原因是由于两年计算口径不一致,今年新增棚改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093.70万元,占98%;其他收入327.37万元,占2%。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571.76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52992.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633.13万元,增长82.34%,主要原因是由于两年计算口径不一致,今年新增棚改经费。其中:基本支出6734.84万元,占12%;项目支出45674.36万元,占88%。此外,结余分配84.73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98.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85万元,减少14.60%,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上年工程款。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2191.70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612.22万元,增长83.56%。主要原因是由于两年计算口径不一致,今年新增棚改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81.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19.75万元,增长52.65%。主要原因是由于两年计算口径不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83.82万元,增长50.2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棚户区改造经费支出1679万元、垃圾分类改革经费支出20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8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71.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10万元,增长52.36%。主要原因是由于两年计算口径不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73.95万元,增长49.9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棚户区改造经费支出1679万元、垃圾分类改革经费支出20万元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9.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7万元,增长10 %,主要原因是玉合山工程装修需按进度支付款项。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7.66万元,占6.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84万元,增长8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74.73万元,占5.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55元,增长6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加社保及退休人员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48.04万元,占0.8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7万元,下降3.9 %,主要原因是调整基数。

  4)城乡社区支出5963.98万元,占33.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21万元,下降0.31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城乡社区类项目。

  5)住房保障支出9613.56元,占53.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30.5万元,增长93.93 %,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安排棚改经费等项目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9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安全监管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07.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46.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6.72万元,增长15.1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161.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2.55万元,下降24.33 %,主要原因是市级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电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4109.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092.47万元,增长99.95%,主要原因是新增棚户区改造经费。本年支出34109.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092.47万元,增长99.95%,主要原因是新增棚户区改造经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8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48万元,下降54.4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83万元,增长24.50%,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外单位调研考察。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我委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我委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16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建筑行业安全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34万元,下降51.42%,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控制运行成本。

  公务接待费3.6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外单位到我委学习调研各项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34万元,下降51.42%,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57万元,下降125.5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接待范围、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1辆;国内公务接待77批次83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77批次,839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8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5.1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25万元,增长20.6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整合办公场所。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4万元,下降308.19%,主要原因是我委现有会议室,会议无需再租用会议室开会。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43.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82元,增长52.59%,主要原因是今 年培训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5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6.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5.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5.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农村危房鉴定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5项,涉及资金3896.22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如有),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项目)名称

廉租房物业管理费

联系人及电话

陈攀68206162

主管部门

区住房城乡建委

实施单位

区公保中心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120

总量

120

100%

其中:市级资金

0

其中:市级资金

0


区级资金

120

区级资金

120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对全区13个廉租住房小区实施住用及物业管理,规范廉租住房小区住用管理,保证小区环境干净卫生,使廉租住房小区管理秩序平稳有序。

已完成全区13个廉租住房小区的住用及物业管理,规范了廉租住房小区的住用管理工作,提升了物业管理水平,保证了廉租小区管理秩序平稳有序,提升了廉租户居住幸福指数。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数量指标

对13个廉租住房小区实施住用及物业管理

完成13个廉租住房小区的住用及物业管理工作。

100%


质量指标

100%

100%(及时对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确保小区环境干净卫生;对基础设施设备进行彻底维修维护,保证功能运行正常,让小区保障对象住的安心舒心)。

100%


经济效益

100%

100%(通过对廉租住房小区内公共部位和专用部位进行日常维修维护及更新改造等,延长了建筑物的使用寿命,使廉租住房具备更长久的租住功能,从而产生租金收益。)

100%


社会效益

100%

100%(通过规范化的住用管理,给廉租户提供更好管理服务;廉租住房小区实施物业管理,保证了小区环境干净卫生以及基础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提高了廉租住房小区居民的生活品质,提升廉租户的居住幸福指数,发挥了廉租住房的民生和社会效益)

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95%

95%(廉租住房小区实施住用及物业管理,提升了廉租住房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使廉租户生活环境优美和便利、住用更安全等,提高了廉租住房小区居民的生活品质,提升了廉租住户的居住满意度)

95%


廉租房物业管理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通过对全区13个廉租住房小区实施住用及物业管理,提升了物业管理水平,规范了廉租住房小区的住用管理工作,确保了小区环境干净,保证了廉租住小区住用管理平稳有序,提升了廉租户居住幸福指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1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数量指标,完成13个廉租住房小区的住用及物业管理工作;二是质量指标,及时对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确保小区环境干净卫生;对基础设施设备进行彻底维修维护,保证功能运行正常,让小区保障对象住的安心舒心;三是经济效益,通过对廉租住房小区内公共部位和专用部位进行日常维修维护及更新改造等,延长了建筑物的使用寿命,使廉租住房具备更长久的租住功能,从而产生租金收益。;四是社会效益,通过规范化的住用管理,给廉租户提供更好管理服务;廉租住房小区实施物业管理,保证了小区环境干净卫生以及基础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提高了廉租住房小区居民的生活品质,提升廉租户的居住幸福指数,发挥了廉租住房的民生和社会效益;五是服务对象满意度,廉租住房小区实施住用及物业管理,提升了廉租住房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使廉租户生活环境优美和便利、住用更安全等,提高了廉租住房小区居民的生活品质,提升了廉租住户的居住满意度。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较好,但物业服务水平仍有继续提升与完善的空间。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委将督促物业公司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学习及培训,并建立相关考核机制,让物业管理费用发挥最大效益。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委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委2019年重点绩效评价项目为人防地下商场管理费项目,重点绩效评价结果详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北碚区住建委财务科68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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