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北温泉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北温泉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北温泉街道办事处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北温泉街道办事处编制了《北温泉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重庆市北碚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中的北温泉街道办事处栏(http://www.beibei.gov.cn/jz/bbqbwqjd/)上查阅。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一)政务信息公开

1.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本机关辖区基本情况、日常工作动态。

2.公告公示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公示、公告;人员招考等人事信息;活动信息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

1.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1)机关简介

主要包括:北温泉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北温泉街道办事处领导及分工情况;北温泉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北温泉街道办事处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北温泉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预算决算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4)政府采购

主要包括:招标信息、中标信息等。

(5)应急管理

主要包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6)重大民生信息

主要包括:教育、社会保障、涉农补贴、集体土地征收、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7)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主要包括:北温泉街道办事处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政府各部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4.基层政务公开

主要包括:本机关各项行政服务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政务服务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等。

5.建议提案办理

主要包括: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6.政策解读

主要包括: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解读的文件解读材料,如新闻通稿,解读图片、文字等。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北温泉街道办事处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北温泉街道办事处编制了《北温泉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内容

北温泉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2.公开形式

北温泉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北温泉街道办事处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beibei.gov.cn/jz/bbqbwqjd/)。北温泉街道办事处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北温泉街道办事处及各部门还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北温泉街道办事处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

3.公开时限

北温泉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公开内容

除北温泉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北温泉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2.受理机构

北温泉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提出申请

向北温泉街道办事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北温泉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从附件处直接下载,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北温泉街道办事处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北温泉街道办事处受理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登录重庆市北碚区北温泉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在“依申请公开”专栏中选择申请项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

(3)申请人向北温泉街道办事处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北温泉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

(4)北温泉街道办事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申请处理

登记初审。党政办公室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进行登记和初审(必要时将出具回执)。

初审内容包括:所需政府信息描述是否明确,形式要件是否完整,身份证明是否真实。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5.申请时间的确认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4)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

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本机关依据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9)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经征得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权利人。

7.收费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一)北温泉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单位名称:北温泉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北泉路289号

邮政编码:4007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68357558

传真号码:68357520

电子邮箱:1339609057@qq.com

(二)北温泉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由北温泉街道办事处答复的申请,受理机构为党政办公室。

四、其他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北温泉街道办事处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党政办公室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党政办公室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北温泉街道办事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纪工委办公室投诉举报。联系电话:023-68357557,邮政编码:400700,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