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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北碚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北碚区)文综罚字〔2024〕F-000001号
日期:2024-03-18

行政处罚决定书

(北碚区)文综罚字〔2024〕F-000001号 

当事人:重庆市北碚区稳稳网吧

2024年2月26日,重庆市北碚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重庆市北碚区稳稳网吧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应当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综上,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

重庆市北碚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年3月12日          

(本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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