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北碚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市委工作部署及区委工作要求,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定政法工作的有关具体措施,及时向市委政法委、区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党内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修改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及区委组织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协助区委和区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政法委员会设“办公室”、“执法督查科”、“国家安全科”、“维稳指导科”、“基层社会治理科”、“综治督导科”、“政治处”七个职能科室和一个下属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即北碚政法信息中心,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委政法委员会。
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北碚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将原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区委防范办)共设置的6个内设科室(不含下属事业单位政法信息中 心):办公室、政治处、执法督查科、基层指导科、社会治安管理科、宣传教育(国安)科调整为现在的7个内设科室(不含下属事业单位政法信息中心):办公室、执法督查科、国家安全科、维稳指导科、基层社会治理科、综治督导科、政治处,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委政法委员会。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087.94万元,支出总计2087.9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89万元、增长8.5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004.3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80.29万元,增长4.1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4.34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83.60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087.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6.89万元,增长13.4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30.16万元,占25.40%;项目支出1,557.18万元,占74.60%。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万元,下降99.28%,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支付了8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87.9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3.89万元,增长8.5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4.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29万元,增长4.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46万元,增长2.1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3.6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7.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6.89万元,增长13.41%。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有83.60万元尚未支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46万元,增长6.3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00万元,下降99.28%,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支付了83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71.99万元,占94.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79万元,增长6.7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6.77万元,占3.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8万元,增长0.27%,主要原因是年中有人员退休。
(3)医疗卫生健康支出24.00万元,占1.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住房保障支出24.58万元,占1.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9万元,增长6.4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0.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9.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1万元,增长3.46%,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20.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1万元,增长7.3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年初预算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0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96万元,下降61.2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90万元,下降36.52%,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2.40万元,主要是用于到新加坡学习培训。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2.4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0万元,增长0.00%,主要是用于到新加坡学习培训。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街镇工作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车子运行维护费减少;车子运行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85万元,下降了77.78%
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车子运行维护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1.55万元,主要用于接受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5万元,下降80.6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4万元,下降48.16%,主要原因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
15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1.6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1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7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水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1万元,增长7.3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劳务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主要用于采购社区巡逻队员采购服装。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3项,涉及资金1557.7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了当年设定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队伍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万元,执行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1.到厦门开展了政法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镇街政法书记专题培训。2.全区60名政法委干部进行了慰问。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队伍建设专项经费 | 联系人及电话 | 68233886 | ||
主管部门 | 北碚区委政法委 | 实施单位 | 北碚区委政法委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16 | 总量 | 16 | 100% | |
其中:市级资金 | 其中:市级资金 | 100% | |||
区级资金 | 16 | 区级资金 | 16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开展政法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镇街政法书记专题培训,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塑造良好形象,进一步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 2019年到组织了政法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镇街政法书记50名到厦门进行了专题培训,对全区60名政法委干部进行了慰问。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
政法干部培训次数 | 1次 | 1次 | 100% | ||
政法干部培训人员数量 | 50人 | 50人 | 100% | ||
慰问政法干部数量 | 60人 | 60人 | 100% | ||
说明 | 无 |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和“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双中心’经费”两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34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