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林业局
关于《北碚区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
工作方案》的解读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滥食野生动物的突出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为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市《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4号)、《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号)、《重庆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通知》(渝人办发〔2020〕6 号)、重庆市林业局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的通知(渝林护〔2020〕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北碚区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提出了总体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决定》出台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准确把握《决定》的重要内容,三是要切实抓好《决定》的贯彻落实;
(二)明确了具体落实举措: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二是严格行政审批管理,三是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四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五是依法稳妥做好处置工作,六是积极研究帮助扶持政策;
(三)强化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协调,二是强化信访维稳,三是严格执法逗硬。三、适用对象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在碚市属部门,有关单位。
四、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解释
禁食范围。全面禁止食用所有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水生野生动物,除法律法规禁止食用的外,不属于禁食范围。猪、牛、羊、鸡、鸭、鹅、兔、鸽等家畜家禽不属于禁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