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的解读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北碚府发〔2021〕64号,以下简称“决定”)已经2021年9月29日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10月14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对《决定》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做好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为我市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摸清底数,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对外集中公布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要求,近期,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对现行有效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此次清理范围为现行有效的所有规范性文件,清理重点为阻碍公平竞争、不符合现行规定、不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等11类。经清理,我区现行有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中有5件拟废止,主要原因是相关文件已不再符合工作实际或者制定依据已修改。清理结果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对需要区政府废止的5件规范性文件形成了《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送审稿)》,并按照相关程序启动了废止工作。
二、主要内容
本次废止的5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主要原因是相关文件已不再符合工作实际或者制定依据已修改等。
三、相关政策的查阅途径
可以通过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网站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