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围绕“生态宜居城区、高新产业基地、科教文化高地、休闲度假目的地”总愿景和“建设山清水秀美丽北碚”总任务,以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为契机,着力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区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升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和分类工作水平,着力推动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文件制定依据
根据《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7〕253号)、《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6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2019〕82号)精神,结合北碚区实际,制定该实施方案。
三、实施范围
全区城市建成区内的街道、建制镇政府所在地。
四、工作目标
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为工作目标,全力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2019年,全区城市建成区内的街道、建制镇政府所在地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城市建成区内35%的街道和全区15个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有害垃圾实现单独收运,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8%。全区除天生街道、朝阳街道、北温泉街道、龙凤桥街道4个示范片区以外的13个未开展分类示范的街镇均选取1个以上的社区作为垃圾分类试点示范片区。
2020年,全区城市建成区内的街道、建制镇政府所在地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城市建成区内50%的街道和全区25个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有害垃圾单独收运体系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2022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五、文件实施时间
自《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