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
北碚府办发〔2019〕105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7〕253号)、《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6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2019〕82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和切实深化北碚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围绕“生态宜居城区、高新产业基地、科教文化高地、休闲度假目的地”总愿景和“建设山清水秀美丽北碚”总任务,以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为契机,着力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区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升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和分类工作水平,着力推动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是倡导全民参与。加强政策引导,完善规范标准,建设管理体系,最大限度地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市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度、参与度,充分发挥市场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鼓励有条件的街镇、村社区、公共机构等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服务,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共谋、共建、共享。二是注重示范引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在全区公共机构、医院学校、商业企业、居民社区、景区景点培育一批具有典型性的分类示范亮点片区,发展一批垃圾分类先进集体和个人,围绕巩固成效、推广先进的思维理念,进一步提升示范片区的建设管理经验,形成操作性强的可复制推广模式,有序扩大实施范围,逐年提高我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三是强化过程管控。严格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标准,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等多种手段,互相配合,互为补充,切实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等环节的无缝衔接,形成有效闭环。强化过程的全链条式管理,综合实施“四分类”垃圾(即:有害垃圾、易腐垃圾 、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全流程监督管控,落实源头、中间过程、末端全过程的分类处理,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四是稳步有序推进。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稳步推进,在综合考虑人口密度、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合理探索生活分类精细程度提升路径,从干湿初分逐步向细分、精分过渡,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为工作目标,全力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2019年,全区城市建成区内的街道、建制镇政府所在地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城市建成区内35%的街道和全区15个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有害垃圾实现单独收运,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8%。全区除天生街道、朝阳街道、北温泉街道、龙凤桥街道4个示范片区以外的13个未开展分类示范的街镇均选取1个以上的社区作为垃圾分类试点示范片区。
2020年,全区城市建成区内的街道、建制镇政府所在地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城市建成区内50%的街道和全区25个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有害垃圾单独收运体系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2022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二、分类工作要求
(一)分类投放
1.明确投放类别。按生活垃圾“四分类”要求明确投放标准,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内的公共机构、医院学校、商业企业、广场商圈、旅游景点、居民社区严格按照要求投放生活垃圾,引导居民在家中按分类要求进行垃圾分类,并将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到指定地点,鼓励出售或单独投放可回收物。
2.规范投放设施。统一规范生活垃圾投放设施设置标准,以满足功能需要、便于清理收运和方便保洁为主,避免结构复杂或样式怪异,投放设施要求标识规范明显、功能齐全完善、设计人性方便,有条件的应做到外观统一,并集中存放于满足运输条件和环境控制要求的地点。
3.提高投放质量。按照“稳步扩面、着力提质”的要求,以分类实效为目标,因地制宜地探索生活垃圾分类约束和激励奖惩机制,引导居民群众逐步实行定时定点分类集中投放,着力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有效改善源头投放质量。
(二)分类收集
1.推进设施建设。结合人口数量、垃圾产生量、服务半径和收集方式等,合理配置垃圾收集点,优化生活垃圾收集站点布局,要规范设置和管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每个公共机构、医院学校、商业企业、广场商圈、旅游景点、居民社区应至少配置1组功能完善、设施齐备的集中收集点,收集点需配齐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公示分类设施设置情况、收集责任人、收集时间及各类垃圾的运输、处置责任单位、收运频率、收运时间和处置去向等信息。要合理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并分类喷涂统一规范、清晰易懂的标志和标识,有条件的可探索设置垃圾收集箱房,确保收集容器(箱房)容量与垃圾产生量匹配。居住小区应设置大件、装修垃圾临时存放点,位置应相对固定、隐蔽,不影响周边环境美观。
2.完善设施管理。按照《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配置及管理导则(试行)》和《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标准(试行)》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要做到设施完好、标志清晰、清洁卫生。垃圾中转站要满足分类运输、暂存条件,并符合密闭、环保、高效要求。有害垃圾要集中收集至暂存点,暂存点按照环保有关规定建设,同时设置危险废弃物警示标志,对接收的有害垃圾要进行检验并填写有害垃圾转移交接备案表;大件垃圾应及时预约收集至临时存放点并规范存放。
3.实施两网融合。整合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布局,规范城市废旧物资回收行为,鼓励相关企业采用APP预约回收、集中上门回收、设置智能回收箱等方式,最大限度方便市民交售可回收资源,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的“两网融合”,要建立可回收资源片区责任管理制度,定人、定点对可回收物进行集中收运,并健全可回收物统计台账制度,促进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和循环化利用。
(三)分类运输
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体系,确保生活垃圾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类运输,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实施分别运输。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可预约清运或规定时间清运一次,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运输过程中要严控污染,确保环境安全。要根据分类要求分别配置相应的作业车辆,作业车辆须满足装备齐全、功能完好、密闭高效、节能环保等要求,要统一分类车辆的标识、颜色,便于社会监督。要强化运输环节管理,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做好物业单位和环境卫生部门的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无物业管理的小区,街镇要兜底衔接。要建立垃圾分类相关台账,记录分类后垃圾的种类、数量及交付处理单位等情况,实现分类后的生活垃圾“源头可追溯,信息可查询”。
(四)分类处理
分类后的垃圾由具有专业处理资质的企业实施处理,有害垃圾应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可回收物应由专业再生资源处置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处理,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应由专业单位进行专业的处置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要依法处理生活垃圾的非法处置行为。
三、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一)开展示范片区建设。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在2018-2019年先期试点的基础上,以街镇为单元,全面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着力实现北碚城市建成区全域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全覆盖。要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的制度建设,加快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要因地制宜地建立相关规范和标准体系,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条理化、有序化开展,有效提升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水平。
(二)深化公共机构分类。机关事务管理等主管部门在牵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等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垃圾分类覆盖面,要持续指导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等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通过打造一批垃圾分类精品示范机关,不断提升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准确率。
(三)夯实学校教育基础。教育主管部门要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区实践等方式,加强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编印《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系列读本》,开展垃圾分类知识专题教育,将垃圾分类纳入教育体系全过程。通过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垃圾分类示范家庭”“优秀垃圾分类指导员”等评选活动和“小手拉大手”等主题教育活动,利用学校、家庭、社会的良性互动,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工作目标,培养良好的文明生活习惯。
(四)落实企业分类责任。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等相关部门要指导国有企业、车站码头、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含餐饮企业)、购物中心、超市、市场(含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物业企业等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着实现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社会效应。
(五)注重社会公众参与。结合“门前四包+五长制+网格化”制度,全面强化和落实责任区内的居民、商户、物业、社区的社会单元细胞责任,引导和鼓励社区内的居民、商户、物业积极参与垃圾分类事务,通过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提高全社会垃圾分类和资源环保意识。要编制印发一批易学上口的宣传教材,定期开设垃圾分类课程,结合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场所建设1~2个区级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要组织开展易于群众理解掌握的垃圾分类知识和分类技能培训,利用已建立的分类指导员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正确分类投放,实现垃圾分类在基层一线的共管共治。要畅通监督渠道,引导市民群众积极监督、建言献策,提高市民群众、商家门店、社会单位共同参与的积极性。
(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宣传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等志愿服务活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牵头组织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落实参加一次培训、开展一次活动、督导一个单位、带动一个家庭、联系一个社区的“五个一”活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要积极引导各类群体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尤其要发挥青少年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引导其带头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让绿色、低碳、公益成为更多青少年的时尚追求。“山水之城.美丽之地”等志愿服务活动要把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作为重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和主题实践。
(七)强化督导评价考核。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标准和评价细则,建立完善“月暗查、季评价”“月报告、季通报”制度,对街镇、公共机构、社会单位等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实施监督监测和绩效评价。区级要成立专门的垃圾分类考核工作队伍,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抽查,通过采取材料核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限期整改。要充分发挥考核的杠杆作用,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纳入有关考核的绩效评价体系,对不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单位、个人严肃追究责任,推动形成你追我赶、争优创先的工作格局。要通过建立民意反映监督平台、开通投诉监督热线电话、开辟聚焦曝光栏目等方式,全面畅通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渠道,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四、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长任组长的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并负责日常工作。各街镇要成立由党委(党工委)或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亲自抓的工作机制,要结合方案要求制定落实垃圾分类街镇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完善配套措施,保障工作力量,持续抓好落实。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和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督促指导辖区各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加强各项具体工作的协调和督导。各街镇、公共机构等要结合市、区工作方案和制度文件,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统一规划、自上而下、整体推进的垃圾分类工作新局面。
(二)深化党建引领。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两手齐抓、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发挥党建引领的核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要依靠街镇、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统筹社区、物业、居委会、业委会等,发动辖区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参与和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努力形成居民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志愿者一体推进的垃圾分类工作格局。
(三)健全体制机制。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运行管理体系和宣传引导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标准化、规范化、长效化、常态化运行。建立并完善政府依法监督管理、第三方有效监督、社会公众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综合监管体系,探索采用积分制等多种奖惩并行的方式对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进行有效奖惩,将区级各类相似的评比评选与垃圾分类评选进行有效整合,完善奖励制度,对积极参与和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四)强化法治保障。坚持依法治理为前提,严格实施《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组织成立垃圾分类联合执法组,结合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要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违规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对不按规定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生活垃圾的行为开展执法工作,通过教育、处罚、拒运和纳入社区征信体系等方式约束其行为,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法治保障水平。
(五)加大宣传发动。要通过文明城区创建、“文明在行动、北碚更洁净”和“四城同创”等活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生活垃圾进机关、进学校、进村社、进家庭、进企业、进景区、进军营系列活动,要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力度,增加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位,运用电视、电台、报社和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媒介开展全方位宣传,要引导区内媒体、商业LED屏等在黄金时段、人流高峰期免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交通部门要督促公交车、交通站点等设置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广告开展宣传。街镇、社区要利用宣传栏、宣传单等开展日常宣传,通过举办生活垃圾分类社区宣讲会、院坝会等方式,切实提高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培养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要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报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并通过塑造一批垃圾分类的先进典型,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落实经费保障。要采取多方位资金筹措渠道,整合各级各部门专项资金来源,按“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形成合力”的原则落实保障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区、街镇两级财政要加大生活垃圾分类资金支持力度,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垃圾分类工作开展,通过整合资源、调整结构等方式,确保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要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贴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以专业企业的优势来协助开展垃圾分类,并逐步形成财政保底、投入多元的经费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