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城市管理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1150010900929827XD/2020-00201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城市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20-10-27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 有效性
  • 有效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研究制定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维护与管理、环境卫生、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等市政管理方面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市政基础设施维护与管理、环境卫生、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组织制定城市市政设施维护、环境卫生、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相关规定、措施。

3.承担本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和城市道路功能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的责任;组织和参与市政工程设施的初设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市政设施维护许可的管理;负责城市公共停车场的监督管理。

4.承担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负责城市水域垃圾的监督管理;管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生活垃圾处置和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5.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

6.负责本区户外广告设施、夜景灯饰设施设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7.承担城市管理执法、监察执法的责任;负责本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

8.承担本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监督管理责任。

9.负责全区城市园林绿化(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和城市道路、建筑物附属绿化),公园管理;负责城市、村镇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的检查指导;负责园林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从业资质的管理。

10.指导镇(街)的市政园林管理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内设八个科室:党政办公室、安全监督科、市容环卫科、市政设施科、法制法规科、园林绿化科、科技发展科、财务审计科。下属单位9个,其中全额预算单位9个,即:北碚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北碚区路灯管理处、北碚区市政设施管理处、北碚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北碚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北碚区绿化工程处、北碚公园、龙凤溪公园、缙云山风景名胜区北碚管理处。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清单)

1、 北碚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2、 北碚区路灯管理处

3、 北碚区市政设施管理处

4、 北碚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5、 北碚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6、 北碚区绿化工程处

7、 北碚公园

8、 龙凤溪公园

9、 缙云山风景名胜区北碚管理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4,969.56万元,支出总计24,969.5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12.53万元、增长27.68%,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任务加大,项目增加,收支增大。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3,957.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00.39万元,增长24.41%,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任务加大,项目增加, 收入增大。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57.42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012.14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3,810.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65.98万元,增长28.40%,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任务加大,项目增加,支出增大。其中:基本支出8,270.23万元,占34.73%;项目支出15,540.63万元,占65.2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58.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6.55万元,增长14.48%,主要原因是东阳饮水源治理项目结余资金、政府采购项目未能及时付款。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969.5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412.53万元,增长27.6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管网整治经费3000万元,缙云山沿线综合整治经费2000万元,“增绿添园”项目奖补资金400万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920.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98.80万元,增长24.44%。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任务加大,项目增加,收入增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10.52万元,增长10.6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增绿添园项目奖补资金400万、下达的19年生活垃圾处置费915万预算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12.14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74.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64.39万元,增长28.44%。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任务加大,项目增加,项目支出增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63.97万元,增长10.0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增绿添园项目奖补资金400万、下达的19年生活垃圾处置费915万预算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58.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6.55万元,增长14.48%,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项目未能及时付款。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00万元,占0.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支付。

(2)国防支出1.50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第八期人防专业队伍组织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93.04万元,占5.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39万元,增长6.6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后增加了社保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387.56万元,占1.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6万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因机构改革新划入人员的基本医疗和大额医疗保险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3,884.10万元,占16.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5.52万元,增长7.34%,主要原因是上年政府采购未能及时付款结余资金,于2019年付款。

(6)城乡社区支出12,160.76万元,占51.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5.34万元,下降5.11%,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未能及时付款结余资金,于来年付款。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374.38万元,占9.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74.3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缙云山拆违整治专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336.57万元,占1.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48万元,增长15.6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后,增加了住房公积金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6.38万元,占0.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3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月亮田边坡治理工程支出。

(10)其他支出3,000.00万元,占12.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三个片区管网改造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70.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21.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6.42万元,增长27.5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348.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0.57万元,下降21.0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水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6.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万元,增长4.54%,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任务加大,项目收入加大。本年支出36.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万元,增长4.54%,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任务加大,项目支出加大。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80.5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2.26万元,增长389.0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包含工程车辆的运行维护费,年底决算环卫处、绿化处、路灯处等基层单位将洒水车、绿化工程车、清扫保洁车、路灯维修车等工程用车费用计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3.46万元,增长38.46%,主要原因是环卫处购买了清扫保洁车辆、支队购买了执法车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今年无出国情况。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今年无出国情况。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46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今年无出国情况。

公务车购置费196.6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购买执法用车、环卫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6.67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年中追加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1.16万元,增长332.15%,主要原因是环卫处、支队等基层单位的执法用车、环卫清扫车老旧报废,为保障日常工作正常开展,需购置新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83.3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洒水车、清扫保洁车、设施维护等工程车的保险、燃油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2.32万元,增长211.34%,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包含工程车辆的运行维护费,年底决算环卫处、绿化处、路灯处等基层单位将洒水车、绿化工程车、清扫保洁车、路灯维修车等工程用车费用计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54万元,下降4.5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车辆出行次数,节约能源。

公务接待费0.5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区到我区交流学习城市管理经验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4万元,下降92.97%,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2万元,下降58.54%,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3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8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8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2批次,87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8.69元,车均购置费65.56万元,车均维护费3.2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3.6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31万元,下降12.1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减少日常开支。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3.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9万元,增长39.56%,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任务加大,会议增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34.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7万元,下降6.2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到外地培训次数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0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3.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2.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1.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7.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2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37.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24%。主要用于采购鲜花、采购绿地管护劳务外包、采购市政设施维护劳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35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实施总体完成情况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0万元,执行数为3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2019年,全区城市建成区内的街道、建制镇政府所在地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城市建成区内35%的街道和全区15个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有害垃圾实现单独收运,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8%。全区除天生街道、朝阳街道、龙凤桥街道、北温泉街道4个示范片区以外的13个未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的街镇选取1个以上的社区作为垃圾分类试点示范片区。巩固东阳街道西山坪村、歇马街道虎头村、金刀镇胜天湖村、澄江镇北泉村、施家梁镇施家村共5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成果,完成龙凤桥街道龙车村、凤凰村、群兴村、长滩村;北温泉街道人民村、金刚村;澄江镇五一村、柏林村、缙云村和柳荫镇东升村共10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分类示范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工作量较大,资金未能及时付款。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工作强大,按进度及时支付。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生活垃圾分类

联系人及电话

雷鑫达68208801

主管部门

重庆市北碚区城市管理局

实施单位

重庆市北碚区城市管理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350

总量

350

100%

其中:市级资金

0

其中:市级资金

0

0%

区级资金

350

区级资金

350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城市建成区内35%的街道和全区15个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有害垃圾实现单独收运,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8%。

2019年,全区城市建成区内的街道、建制镇政府所在地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城市建成区内35%的街道和全区15个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有害垃圾实现单独收运,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8%。全区除天生街道、朝阳街道、龙凤桥街道、北温泉街道4个示范片区以外的13个未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的街镇选取1个以上的社区作为垃圾分类试点示范片区。巩固东阳街道西山坪村、歇马街道虎头村、金刀镇胜天湖村、澄江镇北泉村、施家梁镇施家村共5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成果,完成龙凤桥街道龙车村、凤凰村、群兴村、长滩村;北温泉街道人民村、金刚村;澄江镇五一村、柏林村、缙云村和柳荫镇东升村共10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分类示范工作。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城区35%街道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覆盖

4个

4个

100%


全区所有街镇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17个

17个

100%


全区公共机构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288家

288家

100%


完成全年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打造任务

10个

10个

100%


是否对生态环境发展有可持续支持

是/否

100%


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8%

是/否

100%


任务指标按时达标率

100%

100%

100%


资金合规使用率

100%

100%

100%


有害垃圾实现单独收运

是/否

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100%

100%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由区财政局委托相关单位对我局2019年节日灯饰项目、2019年环境卫生管理处公厕运行维护项目、2019年路灯运行维护项目、2019年市政道路清扫保洁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详情请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刁娟 68285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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